近期,江蘇省宜興市審計局在對市水利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緊緊圍繞 “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方針,根據宜興市委、市政府“實行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的要求,以水利部門依法行政履職及責任定位為主線,對水生態保護相關事項進行了重點審計。
一、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責任落實情況
一是結合取水審批、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重點用水企業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等情況開展審計,重點關注了宜興市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區納污控制“三條紅線”約束控制及“節水型”社會建設情況。二是探索建立飲用水源地水庫庫容、供水量計算動態模型,用模型數據揭示了宜興市飲用水源地優質水相對稀缺這一問題。
二、水域面積保護情況
依托水利部門行政審批相關資料,借助國土部門地理信息系統、結合現場調查等,重點關注了開發建設項目違規占用河道及圍湖造地、圍湖養殖等情況,并客觀分析了對水功能區水質,主干河道水系連通性的影響。
三、飲用水源地管理與保護情況
一是重點關注飲用水源地“劃、立、治”制度建設情況。
是否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保護區邊界標志、水源地標牌及隔離設施設置等,是否采取措施嚴格禁止、限制、控制與水源保護無關的行為。二是重點關注水源地源頭治理情況,現場調查了宜興市油車水庫入庫13條澗溝的治理情況,關注是否存在整治不到位而直接影響水源地水質的情況。
四、河道生態治理及“河長制”推進情況
一是搜集關于農村河道方面的舉報、投訴,尤其是群眾反映意見較強的黑臭河道,重點關注未得到及時治理的情況等,分析是否存在“重點河道”與“普通河道”治理不均衡的情況。二是關注“河長制”具體組織架構、考核辦法及“一河一策”具體治理方案,是否將“河長制”切實推進到實處,落實“河長”職能,全面改善農村水環境。(馮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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