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審計局組織全體人員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精神。同時要求全體審計人員要認真學習資源環境領域的專業知識,提升審計能力,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客觀求實,認真落實省廳《指導意見》和關于“三個區分開來”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甄別、準確定性。同時提出“五同步”工作思路構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結合模式。
一是計劃項目同步。按照《規定》要求,在精心謀劃2018年度審計計劃項目時,積極主動與組織部門溝通協調,建議組織部門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時,統籌考慮,同步安排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避免對同一對象,當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下個年度又安排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二是現場審計同步。整體派出一個審計組,一次進點,同步實施,分設經濟責任審計小組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小組,分塊負責各自審計內容,統籌協作、信息共享,同時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細化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具體審計事項和目標要求,使審計成效最大化。
三是評價定責同步。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圍繞“好”“較好”等五個等次進行評價,同時嚴格依照《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明確的責任界定情形,對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獲取充分的定責證據,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界定好領導干部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
四是數據分析同步。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和保護相關情況總體分析把握離不開經濟責任綜合分析大數據。在積極探索大數據審計模式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統一采集相關電子數據信息,融合開展數據集中分析運用,總體分析,確定核查重點。
五是審計結果同步。成果共享、多維反映,一次審計、兩個報告,同時建議經濟責任領導小組同步運用兩個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重要依據,對相關重大問題,有關部門應按問責規定追究所涉責任人責任,并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張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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