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全流程質量控制辦法
近日,云南省審計廳印發《云南省基層審計機關審計項目全流程質量控制辦法》。
明確要突出問題導向和成果導向,聚焦揭示和反映重大違紀違法違規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形成高質量審計成果,實現審計項目全周期管控,夯實審計質量根基。按照審計質量分級負責制要求,細化審計工作中計劃、實施、審理、整改等各環節責任主體職責、質量標準和控制措施,為基層審計機關審計質量控制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計劃環節要科學謀劃、充分論證、統籌安排審計項目,發揮計劃的“龍頭”作用;實施環節要查真相、說真話、報實情,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審理環節要依法開展審理工作、加強審核把關、提出實質性審理意見,厘清審核、復核、審理的質量控制職責邊界和工作重點;整改環節要加強對審計整改結果的跟蹤督促檢查,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級審核制度,全口徑、動態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
堅持審計質量分級負責制,強化各責任主體“最后一關”的責任意識,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審計質量分級責任。壓實審計組源頭審計質量控制的主體責任,聚焦重大事項和相關責任人,把問題查準、查深、查透,切實把好審計質量第一關。要各司其職做好審計結果文書和審計信息的審核、復核、審理等工作,同向發力,共同筑牢審計成果質量防線。
印發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
近日,中共甘肅省委審計委員會分類制定印發《甘肅省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甘肅省省級黨政部門等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甘肅省省屬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
《評價辦法》以經濟政策執行權、經濟事項決策權、資產資源管理權、經濟活動監督權和廉潔從政從業情況等“四權一廉”為核心,將履職要求轉化為可量化的具體指標。通過“共性指標+個性指標”分級設計,區分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區域發展責任、省級黨政部門領導干部的行業監管責任、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經營管理責任,分類評價避免“一刀切”。評價結果按“較好、能夠、基本能夠、不能夠”四個等次劃分,實現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精準畫像。
《評價辦法》突出過程管控和風險防范,通過建立常態化監測預警機制,將審計監督關口前移,推動監督模式從傳統“離任審計”單一節點向“任職全過程”立體化監督升級。運用“歷史參照”與“業績比較”的評價標準,既縱向跟蹤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實績變化,又橫向對標同類地區、同行業平均水平,幫助被審計領導干部找準定位、認清差距,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補短板、強弱項,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緊盯重大決策執行、大額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對違規決策、資源浪費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及時預警。
《評價辦法》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監督的協同聯動,建立評價結果運用與干部選拔任用掛鉤、與干部教育管理掛鉤、與執紀問責掛鉤“三掛鉤”機制,構建“干事有方向、監督有力度、獎懲有依據”的領導干部履職良性監督管理生態,為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提供堅實審計監督保障。
出臺研究型審計團隊管理辦法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審計廳印發《自治區審計廳研究型審計團隊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研究型審計團隊由廳內政治素質過硬、研究能力突出和專業功底扎實的業務骨干組成,立足經濟監督,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主責主業,將研究貫穿審計實踐。團隊組建破除資歷、學歷、職稱壁壘,突出實踐導向,吸納“想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的優秀人才。團隊由廳黨組成員、總審計師擔任召集人,法規審理處負責日常管理,主要職責包括組織跨領域攻關、統一調配核查重大違規問題、主持重大分歧研討、研判推送審計線索、組織經驗交流等。團隊聚焦財政金融、國企國資、公共投資、民生社保、資源環境、經濟責任等重點領域,貫穿“政治—政策—項目—資金”和“資金—項目—政策—政治”的雙向研究路徑。團隊成員重點承擔七項核心任務:審核立項報告、審閱實施方案、核查指導重大問題及攻關復雜難題、審理關鍵審計文書、參與下級質量檢查、研究推送線索、完成其他攻關任務??己嗽u價堅持“誰用人誰賦分、誰了解誰評價”原則,推動團隊成員樹立鮮明研究導向,做到敢審敢嚴、敢說敢言。對形成實質性成果的工作賦分激勵,結果作為干部考核、任用、晉升、評聘的重要參考;對因落實不力導致嚴重質量問題者,將嚴肅追責。
策劃編輯:何曉源
| 責任編輯:蔡波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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