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審計廳以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專項報告向省人大常委會系統反映2018年至2020年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利用的狀況,供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參閱,這是浙江審計不斷提升工作實效,主動服務人大監督的又一具體體現。
探索創新,提升審計工作效能。一方面,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于今年8月發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的實施辦法》,明確了要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自然資源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另一方面,根據自然資源資產的特殊性,創新工作機制和辦法,在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審計工作中,對指標評價體系進行研究改進,通過數據客觀評價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結果;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工作中,探索新技術與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工作的深度融合,啟動新一輪地理信息技術審計應用戰略合作,以地理信息技術的應用為依托,實現了傳統方法無法實現的目標。
督促整改,深化審計結果運用。按照人大常委會每年對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運用“清單制”“銷號制”持續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一方面,根據梳理的問題清單進一步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確認及掛號、整改認定及銷號、督促檢查及追責等關鍵環節,促進有關責任單位逐項逐條徹底整改。另一方面,通過對審計發現共性問題梳理分析,更新完善自然資源審計負面清單,在2019版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細化,推動規范管理、完善制度,從源頭上推動治理屢審屢犯問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體現在省人大常委手機APP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塊中。
主動服務,促進形成監督合力。一方面,主動對接了解人大在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監督方面對審計工作的需求,積極配合人大做好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監督的專題調研、專題詢問等工作。另一方面,根據人大具體要求在專項報告中加大對資源利用管控、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方面問題的揭示力度,進一步剖析問題原因并提出針對性的審計建議。今后,浙江省審計廳將每年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宣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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