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精神,按照重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重慶市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重慶市編辦配套出臺《關于區縣(自治縣)審計機關機構編制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明確區縣(自治縣)審計機關機構編制實行市級統一管理。日前,重慶市審計局按照統一管理要求和“精簡、統一、效能”的編制管理原則,出臺了38個區縣審計局和萬盛經開區審計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新規定,新“三定規定”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定職責,突出改革創新。新“三定規定”堅決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中辦發〔2015〕58號文件關于審計制度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依法界定、著力規范區縣審計機關職責,在認真梳理現有職責的基礎上,整合、強化相關職能職責,明確提出了區縣審計機關11項主要職責。結合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重點任務,增加了“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對區縣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等主要職責;明確了加強對“機構設置、編制使用和城鄉規劃等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責。
二是定機構,突出統一規范。新“三定規定”對區縣審計機關內設機構名稱和數量進行了規范和統一。根據區縣審計機關行政編制、行政區劃、地域面積、區域特點以及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6+X”方式,劃分四個層次,確保機構設置相對統一,所有職責都有承接。“6”,統一設置了辦公室、法規審理科、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財政審計科、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6個基本內設科室。其中,為了加強審計監督體系建設,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和審計整改落實,新設立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X”, 區縣審計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在統一設置6個基本內設科室的基礎上,另統一設置重大政策跟蹤審計科、企事業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和電子數據審計科等1—4個內設機構。其中,有6個區縣局設置了6個內設機構,14個區縣局設置了7個內設機構,15個區局設置了8個內設機構,4個區局設置了10個內設機構。
三是定編制,突出平穩過渡。新“三定規定”明確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保持不變,統一配備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按有關規定配備駐局紀檢組、機關黨建和群團組織等領導職數,內設機構領導職數原則上按原有機構數和職數比例配備,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同時,建立區縣審計機關人員編制管理臺賬,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登記系統,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待改革完成、平穩過渡以后,再對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統籌優化調整各區縣審計機關的人員編制配置。(張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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