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推進全市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工作,進一步強化市審計局對區縣審計機關的領導和監督,日前,重慶市審計局出臺了《關于在區縣審計機關開展巡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巡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聚焦加強黨的建設,著力增強審計干部的“四個意識”,努力鍛造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優、紀律嚴的審計鐵軍;督促區縣審計機關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和審計監督職責,推進實行審計全覆蓋、落實五年一輪審目標任務,努力實現全市審計機關審計理念同步、精神面貌同步、管理效能同步、審計質效同步,推動全市審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巡察對象是各區縣(自治縣)審計局,重點是局領導班子及成員。巡察內容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黨建工作情況。主要檢查區縣審計局黨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履行政治領導責任、貫徹黨管干部原則、領導群團工作、民主生活會召開等情況;檢查區縣審計局機關黨支部“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制度執行和民主評議黨員等情況。二是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主要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審計廉政風險點防控、遵守廉潔紀律等情況。三是作風建設情況。主要檢查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建設等情況。四是紀律執行情況。主要檢查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等執行情況。五是審計監督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檢查全面落實五年輪審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審計項目實施、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過程監督管理、審計成果運用、審計整改督促等情況。六是財務管理情況。主要檢查財務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預算編制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真實合規、執行市級審計項目處理處罰資金上繳規定、資產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
《意見》要求,巡察工作在市審計局黨組領導下,由市審計局機關紀委負責日常事務,巡察組負責開展具體巡察工作;每2年對區縣審計局開展一輪巡察,每次現場巡察15天左右;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的區縣審計局,原則上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對其開展巡察工作;巡察組開展巡察前,應當向同級組織、紀檢監察、信訪等部門了解區縣審計局有關情況,巡察結束后應當及時形成巡察報告,如實報告了解的情況和問題,并提出處理建議。
《意見》強調,要充分運用巡察結果。區縣審計局對巡察發現的問題要進行全面深入整改,并于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報送市審計局;巡察結果作為市審計局對區縣審計局年度綜合目標和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管理、考核、任免的重要參考,并將區縣審計局黨的建設、班子情況等通報區縣黨委、政府,抄送區縣委組織部。
《意見》還對巡察工作原則、巡察方式和權限、巡察工作紀律作了規定。據悉,對區縣審計局的首輪巡察工作即將展開。(李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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