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政策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審計廳自2016年11月下旬開始,組成由9位廳領導分別擔任組長的督導組,奔赴全省21個地級市對改革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導。各督導組認真聽取各地級市及部分縣級審計機關改革進展情況匯報,了解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意見和建議,并與各級地方黨政成立的審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面對面的溝通交流,宣講改革政策措施,明確改革目標任務,對重點難點問題集中研究解決,大力推進改革政策措施盡快全面落實。
各督導組對各市、縣級黨政機關及有關部門給予審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和肯定,對在溝通交流過程中發現的一些思想認識問題和反映上來的具體操作問題進行解答和指導,對如期完成改革試點工作任務的時間、節奏、要求予以明確和強調。各位廳領導重申了改革要“堅持三個不變”的基本原則,即:地方審計機關是同級政府組成部門的屬性不變,地方審計機關實行雙重管理的體制不變,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不變。明確了管理改革的“四條底線”,即:地級市審計局正職以外的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級審計局領導班子成員委托市委管理,不能再向下委托;全省審計機關機構編制采取專項統一管理模式,各市、縣級審計機關使用的編制納入同級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總額,實行“統一”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審計人員統一招錄(聘)的范圍包括各市、縣級審計局的行政編制、行政執法專項編制、事業編制人員,招錄涵蓋公務員考錄、遴選、調任等各種方式;經費和資產統一管理的范圍包括除深圳市之外的全省20個地級市及所轄縣級審計機關局。同時,明確了全省審計工作統籌的“五個抓手”,即:加強審計機關干部管理、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統籌和審計力量管理、加強重大事項和審計結果報告、加強審計質量監督檢查、加強對審計業務和綜合管理的考核等。
各督導組在督導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部分基層審計機關人員編制少增加難度大、內設機構優化調整空間小、經濟功能區審計監督不到位、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協調難度大等。針對這些問題,廣東省審計廳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集中研究,要求分清問題性質,分清輕重緩急,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對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要及時進行個別溝通,開展一對一指導。
開展改革督導工作,既是一個推動工作落實的過程,也是一個宣傳改革的過程,在密切審計機關與當地黨委、政府的關系,爭取地方更好的支持,推動改革向縣(市、區)基層審計機關深化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各督導組將繼續實行分片包干并及時跟進督促指導,推動當地盡快研究出臺與改革相關的指導性文件及配套措施,確保改革試點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張曉梅)
圖為何麗娟廳長在深圳市福田區調研指導改革試點工作
圖為盧榮春副廳長在中山市調研指導改革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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