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表彰2016年度審計署和地方優秀審計項目
12月29日,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審計署對2016年優秀審計項目進行了表彰。審計署黨組成員、總審計師李曉鐘宣讀了表彰決定。
審計署根據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的規定,對署機關業務司、派出機構和地方審計機關選送的115個審計項目進行了評選,最終評出10個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16個審計署表彰審計項目、15個地方優秀審計項目和30個地方表彰審計項目。
表彰決定指出,2016年,全國審計機關認真執行審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從本次評選情況看,各參評項目注重揭露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有力地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注重揭示體制機制問題,及時反映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積極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議,促進深化改革;注重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推動追責問責。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和廣大審計人員要認真學習受表彰單位的先進經驗,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依法審計、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改革,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關金寶 魏堯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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