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審計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落實的意見》精神,吉林省審計廳于2016年3月23日至6月29日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對2014至2015年各市(州)、縣(市、區)中央及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省審計廳直接審計靖宇縣、鎮賚縣、汪清縣等 5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其余有扶貧資金投入的9個市(州、管委會)和43縣(市、區)由當地審計機關獨立審計。省審計廳匯總全省審計調查情況向省政府提交扶貧資金審計調查結果報告。
此次扶貧審計調查本著“上下聯動、獨立實施、實事求是、有的放矢、精準延伸、防范風險”的思路,緊跟資金流向進行全過程審查。主要審查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績效,扶貧項目建設計劃、實施和驗收,扶貧政策措施的落實,重點揭示侵害群眾利益,侵占挪用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確保資金安全和項目“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促長效”,避免扶貧資金損失浪費,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落實。全省審計機關共抽查扶貧項目1740個,總投資11.16億元,抽查率達82%,通過審計調查發現精準扶貧政策落實不夠嚴謹、資金管理不規范、項目實施不到位、建后管理不善,產業化項目實施效果不佳等問題,違法違規和資金使用效果不佳及管理不規范項目838個,金額6.74億元,占抽查項目數和資金總額的48%和60%。共向紀檢監察部門移交違法違紀問題線索5件,有5人受到處理或紀律處分。
吉林省政府領導對省審計廳報送的扶貧資金專項審計調查結果報告高度重視,省長蔣超良、常務副省長高廣濱、副省長隋忠誠對報送的專題報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切實做好審計整改,加強扶貧資金的監管,確保全省扶貧攻堅任務的完成。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對這次審計調查也高度重視,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積極糾正和整改,統籌整合使用閑置資金和存量資金612萬元;督促各縣(市)科學制定 扶貧項目后續管理制度,保證扶貧項目發揮長效;對建成后閑置的項目積極協調,確保盡快投入使用;修正和完善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等,確保吉林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落到實處。(高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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