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遼寧省審計廳在對省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省婦聯)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將省財政安排的一次性補助性質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400萬元,以無償借用的方式每年滾動循環使用,扶持省婦女手工制品中小微企業發展。針對發現的問題,審計人員切實貫徹《審計署關于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意見》要求,創新審計思維理念和方式,堅持實事求是地看待問題,改變以往從單一的資金分配、使用方式角度看待存在問題的思維理念和方式,從資金的取得是否合法、分配和使用是否超范圍、資金管理是否嚴格規范、是否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多個角度來進行考證,最大限度的發揮審計效能,審慎提出審計評價和建議。
審計組從以上幾方面內容,深入檢查分析資金使用的實際效果。一是資金的取得合法。2012年11月,省財政預算安排省婦聯“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400萬元,專項用于補助婦女創辦的中小微企業發展。二是資金的管理使用比較規范。省婦聯針對婦女創業的特點,專門制定《遼寧省婦女手工制品創業就業扶持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資金管理和使用由省、市、縣、鄉四級婦聯共同負責,分別對項目資金進行審批、監督、管理。三是資金使用的社會和經濟效益較好。經調查了解,省婦聯采取循環滾動使用方式,扶持婦女手工制品創業等項目,較好地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引領作用,放大了扶持創業的婦女人數,項目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審計發現,2013年至2015年,省婦聯利用400萬元共周轉發放扶持資金970萬元,共扶持151個婦女手工制品項目,實現了項目資金的良性循環。該項目的實施,推動了全省女性手工制品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了女大學生多渠道創業、就業,引導帶動了更多的婦女實現居家靈活就業,增加了婦女的就業和收入,提升了廣大婦女特別的經濟、社會地位,較好的促進了省婦女創業和中小微企業的持續發展。
因此,審計人員在審計實踐中,以是否符合改革發展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科學把握審計評判尺度,對此次審計中省婦聯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予以認可,并提出完善資金使用和管理機制、確定扶持資金性質和權屬、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建議。(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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