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審計四力齊發促效能
近年來,為更好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服務好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青海省審計機關以增進審計動力、發揮審計效力、激發審計合力、提升審計能力為突破口,使審計工作得到不斷強化。
一是深謀劃聚合力2016年全省各級審計機關確定審計項目781個,上半年組織實施完成審計項目375個。整合審計力量,打造全省審計“一盤棋”,年內集中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全省扶貧政策及資金專項審計等全國和全省統一項目6個。
。堅持以推動重大政策落實和改革創新為主線,深度謀劃實施預算執行、民生改善、資源環保、政府投資和經濟責任等重點領域審計。二是抓整改提效力3至4周后進行審計整改“回頭看”,對審計發整改事項“加壓”,促使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到位。2015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中,90%以上得到了整改落實。2016年上半年審計查出違規資金9114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123.13億元、損失浪費資金542萬元,審計核減投資額1678萬元、上繳財政資金2408萬元。
。堅持查處問題與整改問題并重,在每個審計項目結束三是轉理念增動力
。堅持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突出“三個區分”和“十五個凡是”,注重把依法審計、問題導向、鼓勵創新、推動改革、以審促管融入審計全過程,在審計項目實施著力揭示和反映體制性障礙、制度性缺陷、管理性漏洞,用審計“倒逼”完善了財政預算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省公益林管護等多項制度,有效推動了全面深化改革、推升了政府管理水平。四是嚴管理強能力 黨紅軍)
。堅持制度促審、質量立審、效能強審,圍繞貫徹落實《框架意見》、推動審計制度改革,深入查找審計管理方面的不足,修訂完善了審計整改辦法、審計項目進度管理辦法等制度,著力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強化審計執法和質量檢查,將審計權力裝進制度“籠子”,促進提高了依法廉潔文明審計能力。(黃朝強【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