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推動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給科技人員松綁助力,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性,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型河北建設,河北省審計廳近日出臺了《關于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建設創新型河北實施細則(試行)》。
《細則》對審計重點、審計定性和審計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在審計重點上,突出推動科技創新相關政策落實和體制制度的完善,重點關注四個方面:一是關注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等政策、措施的進展和效果,揭示有關部門和地方貫徹政策措施不到位,不能發揮政策實效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不斷完善和發揮實效。二是關注相關主管部門履職盡責情況,促進相關部門轉變職能、推進科技領域的“放管服”改革,提高科技項目行政審批效率。三是關注科技經費預算安排、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重點揭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科技資金使用中效益不高,以及侵蝕科技資金影響科技項目正常開展的問題。四是關注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示和反映制約和阻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雙創”環境優化、提高科技資金績效和科技成果轉化等體制機制性方面的問題。關注影響科技創新的深層次問題,關注創新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完善科技制度和深化改革。
在審計定性上要全面把握科技創新的新要求。要以是否符合中央決定精神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領會精神實質,把握政策意圖。
在審計處理上要嚴格把握“三個區分”。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創新工作中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客觀審慎地做出審計處理和提出審計建議。
《細則》要求,全省審計機關要解放思想、銳意創新,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在審計中,注重保護科技創新中的新生事物,注重保護科技人員的創新性和積極性,注重維護科研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完善保障和激勵創新的分配制度。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創新審計思路、審計制度機制、審計方式方法,提高審計的精準度和時效性,注重從宏觀層面進行大數據分析,提升審計工作質量,更好地服務于創新型河北建設。(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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