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聚集抓審計整改落實合力,注重從體制機制上規范管理,堵塞漏洞,整改成效較好。201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個大項、51個方面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2014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7個大項、49個方面的問題,涉及369個單位,截至2015年度已整改331個,正在整改38個,整改率達到90%。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在經濟監督工作中歷來重視審計成果的利用,重視跟蹤監督整改。從制度上確立每年7月聽取審計工作報告,來年1月聽取審計整改報告。從2013年起,即要求省審計廳廳長代表省政府向人大常委會作審計整改情況報告。2015年,省人大常委會進一步加大了對審計整改的監督力度,聽取審計工作報告時要求報告上年度整改情況,聽取審計整改情況報告時要求報告前年度最終整改情況,對兩年時間仍未能落實整改的市縣和省直單位,要求其主要負責人向人大常委會做出解釋。既留足整改時間,又做到全程跟蹤,整改率明顯提高,監督作用更加顯著。
海南省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高度重視,態度明確,措施有力。省主要領導多次批示,并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審計整改,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審計整改工作方案,省政府督查室跟蹤督辦,并與審計廳組成聯合督查組督辦檢查,形成良好審計整改工作機制。2015年,省長劉賜貴批示:“對所有審計出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應移送有關方面依法依紀處理”、“審計應依法督促整改,體現權威性”。
海南省審計廳把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作為實現審計目標的最關鍵環節和“最后一公里”,進一步加大審計整改督促工作力度,要求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結果反饋。對于查出的問題,該廳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實行問題“清單制度”和整改“銷號制度”。同時,積極與被審計單位工作對接,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并按時報送整改結果。絕大多數被審計單位積極接受審計,普遍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對整改要求積極回應,寄望利用被審計機會和審計機關專業優勢,幫助發現本單位存在的問題,以提升管理水平,審計環境進一步優化。(鐘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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