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審計廳按照省委書記李鴻忠提出在全省全面鋪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要求,及時調整思路,專題研究措施,重新鋪排部署,將原來在4個地方開展審計試點調整為在所有市、州、縣(市、區)開展審計;將原來擬定3年內分階段推進調整為從今年起實行全面推開和深層次探索并行;將原來單純注重量化指標調整為定量與定性指標、審閱資料與實地“目審”“兩個并重”,全面鋪開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
該廳堅持以統籌全省審計工作發展為手段,按照統一制訂審計工作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統一審計報告模板、統一匯總審計情況、統一審計處理口徑“五統一”的原則,由簡到繁、由易到難、由表及里、由顯到隱、由低到高,從簡單的、顯性的、可量化的,可以且必須審計的等基礎性內容入手,分兩批組織實施,全面推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第一批,4月至5月,對納入2016年度省本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的37個市和縣(市、區),同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第二批,5月至7月,對其余市(州、林區)和縣(市、區),按照“五統一”的要求,由各所在市(州、林區)審計機關組織實施。審計重點突出“五查五看”:一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落實情況,看機構、制度、責任、人員是否到位。二查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質量,看比較簡單、顯性的且可以“目審”核查的自然資源資產實物形態和質量功能。三查紅線指標實際執行情況,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實際效果。四查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項目建設情況,看實施進度和效果。五查上級督辦案件和群眾舉報問題的查處整改銷號情況,看是否真查真改、徹查徹改。
按照李鴻忠書記提出探索形成可復制、經驗可推廣的指示要求,該廳在全面推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同時,深入抓好四個地方審計試點工作,重點在六個方面下功夫:一是提升審計目標的高度。重點揭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風險隱患,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和正確的政績觀,通過全面、系統、大膽探索,加快形成一套符合湖北實際、具有湖北特色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路徑方法和制度規范;二是擴大審計范圍的廣度。在以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為主要審計對象的基礎上,將承擔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土、環保、水利、農業、林業等相關部門一并納入審計范圍;三是增加審計內容的深度。從目標責任、政策執行、決策管理、資金項目、風險隱患等五個方面進一步深化審計內容;四是提高審計方法的精度。運用地理信息系統軟件等技術手段,開展對相關業務管理系統和數據的分析,既注重土地、礦產、水利、林業、環保等部門內部數據的對比分析,又做好與財政、稅收、安監、建設、工商等部門外部數據的關聯分析,從中掌握總體情況和發現問題線索;五是把握審計評價的準度。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的原則和“看職責、看行為、看后果”的方法,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履職盡責情況,準確界定其對相關問題應承擔的責任;六是加大結果運用的力度。加強對審計情況綜合分析,從體制、機制、制度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促進完善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同時對因人為因素造成的嚴重損毀自然資源資產和重大生態環境污染損害的問題,及時移送相關部門予以嚴肅追責、嚴厲問責。
為確保出色完成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各項工作任務,該廳采取過硬舉措,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提供強力保障。一是舉全省審計系統之力,在工作部署、安排布局、工作精力、審計資源、骨干人才、項目經費等方面實行重點傾斜,實行重點保障。二是積極聚合相關部門優勢,主動加強與環保、發改、財政、國土、水利、農業、統計、林業、地質、測繪等相關部門的密切協作配合,聘請具有資源、環境、法律和工程技術方面的相關專家參加審計,確保審計結果專業、準確、權威,不斷提高審計質量。三是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總責、主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加強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各地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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