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全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今年2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的實施意見》,提出今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目標與計劃、試點主要內容和配套保障,要求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及省直各單位要支持配合審計試點,加強組織協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意見》指出,在2015年啟動福鼎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基礎上,2016年將繼續擴大和深化試點,實施一個設區市和兩個縣(市、區)試點,2017年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全面開展審計試點。
《意見》明確,審計試點的具體領域及重點除了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外,還將結合福建省自然資源的區域特點,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海洋資源審計,重點審查海洋功能區規劃的執行情況;海域面積和海島數量變化情況;海域、無居民海島等海洋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監管情況;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情況;海洋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各環節涉及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等相關情況。
為加強審計試點的保障,《意見》明確,要依托數字福建平臺,積極構建基礎數據庫,對福建省自然資源資產基礎數據信息進行整合,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5個試點領域的指標體系,積極探索海洋資源的指標,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的基礎數據庫。
同時,《意見》要求各部門加強組織協作和統籌規劃,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審計協作機制,成立審計專家咨詢組,提供有關理論、政策和技術咨詢;《意見》明確,省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廳、環保廳、海洋漁業廳、林業廳等11個部門任務分工,加強本單位所轄自然資源資產的監測、調查和統計工作,結合福建省各地主體功能區定位及自然資源資產稟賦特點,建立健全省、設區市、縣(市、區)三級自然資源資產動態統計臺賬制度,逐步形成完備、實時、數字化的自然資源資產監測體系;積極梳理試點審計工作所需的自然資源資產數據資料,主動及時提供審計機關,為審計試點工作提供專業性支持和制度保障。(鄭曉沖、鄭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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