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審時度勢、謀劃全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是繼實施沿海發展戰略、西部大開發戰略后的又一重大戰略決策。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項目概算總投資8700多億元,涉及公路、鐵路、民用機場、引松供水、熱電廠擴建等多項領域。最近,吉林省省長蔣超良在關于9月下旬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項目進展情況的第三十三次旬報上批示:“也應交省審計廳進行審計,然后將督辦意見送達有關市州進行整改”。
根據省領導的批示要求,吉林省審計廳多次召開廳長辦公會和審計業務會,專題研究制定此項工作審計調查實施方案,并做出了由廳長劉慶恒任領導小組組長、各分管副廳長任副組長的詳細組織分工和審計分工安排,集中力量對已竣工項目、在建項目和開展前期工作項目的44個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項目進行審計調查。
按計劃,10月至12月,吉林省審計廳將派出9個審計組,對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44個重大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審計調查,通過審計揭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審計建議,推動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此次審計調查,嚴格按照“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審計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口徑、統一審計報告和統一處理原則”進行,以吉林省及各地方政府投資為主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省廳對項目進行全面審計調查;以中央或民營企業投資為主的重大投資項目,發函調查項目基本情況、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以及解決困難的辦法。同時,對省及地方政府負責出資和組織實施的建設內容進行審計調查,將審計發現的問題移交當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處理。審計內容包括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各項配套支持政策落實情況,竣工項目投產運營情況。重點關注虛報項目進度,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項目審批、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困難,注重發現嚴重違反財政法規行為、損失浪費以及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結合吉林省實際情況,吉林省審計廳要求各審計組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分析其成因,并從完善重大項目管理制度、健全項目推進機制、規范項目建設等方面,多角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全面加強對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重大項目建設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設便捷、高效、廉潔,有力推動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韓會田 徐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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