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審計領域 創新審計內容 河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凸顯
近年來,河北省審計廳在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密切圍繞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這條主線,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將人員編制、城市規劃、自然資源資產、政府統計數據等納入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內容,不斷拓展經濟責任審計領域,積極創新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在加強對權利的制約與監督,全面科學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
一是將人員編制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從2012年組織開展對某設區市市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開始,河北省審計廳將機構和人員編制情況納入審計內容。審計人員通過查閱會議紀要、記錄,檢查機構編制、人員編制等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查閱機構編制情況和所屬機構檔案,抽查部分單位人員檔案,檢查機構編制、人員編制等政策落實情況是否超編機構,設立機構是否按審批程序報批,有無虛設機構、人員空崗情況,人員編制是否超編,有無混編、混崗等情況;根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檢查各單位領導職數配備情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核定職數,是否嚴格按照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有無超職數等。審計發現,部分單位存在人員超編、領導職數超配以及未經批準設立機構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塊重要內容在總報告中得以體現,并明確提出了整改時間節點和要求。通過審計,對執行機構編制規定和紀律提出了更剛性、更具體的措施和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機構編制管理,增強了機構編制的約束力。二是將城市規劃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城市規劃管理審批實施是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核心權力之一。河北省審計廳城市規劃審計重點關注城市規劃的各個環節,查責追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審查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內容是否完整,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規;二是審查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是否建立了多方協調機制;三是審查規劃監察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城市規劃不能嚴格執行的問題。通過審計,發現了城市規劃編制不科學、不嚴謹,城市規劃審批不嚴格、不規范等較為突出的問題,力促地方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持續發展。三是將自然資源資產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在對某市長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河北省審計廳首次將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內容納入,成立專門的工作組,細化分工和任務,聯合國土局、農牧局、林業局、水務局、環保局、旅游局等6個單位就土地、礦產、水、森林、草原等資源管理和監測評估情況進行調研,了解掌握相關資源的基本情況。在摸清底數的前提下,確定了從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業務管理及政策執行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的種類數量等存量情況、自然資源管理開發利用及環境保護過程中財政專項資金籌集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審計。通過審計,發現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制定不科學、實施不到位,生態環境保護執行不到位,相關系統信息不完善,相關單位違規收費,專項資金閑置、挪用等主要問題并予以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移送處理。此項審計對評價領導干部加強自然資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關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加強監督提供了參考依據。四是將政府統計數據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今年以來,河北省審計廳在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將統計數字的真實性、有效性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防止“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現象,提高統計數字的準確性,更加科學地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的實績。審計人員通過組織查閱和學習大量現行統計法律法規制度規章和統計業務流程規范,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找準審計工作的突破口,從企業年報、報表入手,重點對規上工業企業、限上商貿企業、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重點建設項目投資五類統計樣本企業(項目建設單位)進行隨機抽樣,與相關部門的發布數據進行比對,發現和揭示弄虛作假行為。如,對規上工業企業總產值數據的審計核實中,采取以政府投資建立起來的由國家、省、市、縣(區)和樣本企業單位五級組成的全國上報統計數據專網平臺為抓手,以樣本企業上報統計臺賬數據、企業生產數據、銷售數據、財務核算數據以及管理數據為基礎,參照政府發布的地方經濟發展公報和統計部門巡查報告,運用計算機抽樣技術隨機抽取轄區內規上工業企業樣本量,分成不同小組深入企業實地審計調查,逐一計算核實的辦法。采用通行的工業總產值計算方法,一是當月產品產量×銷售單價,二是當月主營業務收入+(庫存商品期末余額-庫存商品期初余額),并在審計過程中關注不同計算方法誤差系數的影響導致結果差異因素。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通過抽查樣本企業,審計結果共查出虛報經濟數據上百億元。河北省審計廳通過創新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將人員編制、自然資源資產、城市規劃和統計數據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有效的拓展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領域,使經濟責任審計更加科學和全面,為客觀和科學的評價領導干部提供了更加詳實和充分的依據,進一步發揮了審計的監督職能。同時,通過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城市規劃、自然資源等方面的審計,能夠引起被審計人員的重視,為后期整改和相關制度的建立健全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省經濟責任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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