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意見積極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近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云南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為核心,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意見》,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穩步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該《意見》具有以下特點:
一、加強計劃管理,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意見指出,各級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確保質量、確保效果”的原則,按照實施細則的規定,以確保審計質量為目標,嚴格履行計劃制定的程序,增強計劃的約束力,確保始終把工作重心和審計資源配置集中到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關鍵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的規定要求上來,避免脫離審計力量實際,不顧審計效果,出現偏離工作主線和臨時大量追加計劃的做法;不能簡單地、硬性地要求在固定期限內,對所有領導干部進行審計或者“逢離必審”。對資金(資產、資源)量小、經濟活動簡單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可以因地制宜,結合工作實際實施監督,有效緩解審計需求旺盛與審計資源不足的矛盾。要提高計劃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離任兩年以上的原則上不再安排審計。建立健全審計對象項目數據庫,實行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深刻理解全覆蓋的科學內涵,實現有計劃的全覆蓋、有重點的全覆蓋、分類別的全覆蓋,推動審計監督全覆蓋動態循環。二、突出審計重點,切實發揮促發展促反腐的作用。
意見強調,全省審計機關要根據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的職責權限和崗位特點突出審計重點,著力監督檢查其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對黨政領導干部,重點監督檢查其承擔的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責任、經濟發展責任、結構調整責任、防范化解風險責任、環境保護責任、民生改善責任、廉政建設責任等;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人員,重點監督檢查其承擔的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責任、經營管理責任、創新和轉型升級責任、風險及境外資產管控責任、可持續發展責任、廉政建設責任等。審計機關要重點揭露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重大失職瀆職行為、重大決策失當和損失浪費、重大管理漏洞以及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切實發揮審計促發展、促反腐的作用和審計監督的尖兵作用。三、關注環保責任,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意見提出,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新形勢下黨和國家賦予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審計機關要堅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科學認定、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積極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專業審計相結合的組織形式,緊緊圍繞領導干部責任,把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作為先期審計對象,要把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中之重,推動對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責任終身追究,爭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排頭兵。四、推進審計縱深,穩步開展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審計。
意見提出,審計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關注國家和地方投入資金較多的村組、城鎮周邊重點社區、財務管理混亂,村民(居民)上訪較多的村組(社區);關注新型城鎮化、新農村(社區)建設情況、村級(社區)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與村民(居民)權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等,切實維護農民(居民)權益和保障農村社會(社區)和諧穩定,有序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五、規范審計評價,提升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和含金量。
意見強調,各級審計機關要認真貫徹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六個評價辦法”,嚴格規范審計現場管理和業務行為,對同一類別、同一層級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應當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審計評價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四權一廉”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關注任期內舉借債務、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科技創新等重要事項,關注領導干部應承擔直接責任的問題。要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各級黨委、政府和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求,對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結果報告進行專題研究,改進和規范報告的格式、內容和寫法等,努力提高審計結果報告的準確性和含金量,確保審計結果可用管用好用。六、強化業務培訓,健全經責審計專業人才培養機制。
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要樹立全員經濟責任審計的理念和思路,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專業人才培養機制,上級審計機關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大對下級審計機關人才的培養,結合審計職業化建設規劃,創新培養人才的渠道和方法,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方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需求,加大對不同層級審計人員的培訓力度,增強培訓方式的多樣性和接地氣,積極為經濟責任審計人員搭建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的平臺。在全面提升審計人員政治素養、政策水平和業務勝任能力的基礎上,重點加大對年輕審計干部和一線業務骨干的培養和培訓力度,努力打造一支與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相適應的審計鐵軍。(張倩倩)【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