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對地方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全覆蓋
近日,湖北省召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暨業務培訓會議,會議明確用2年時間對全省縣市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全覆蓋,其中今年安排對31個縣(市、區)黨政正職開展同步審計。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的要求,湖北省政府經濟責任審計專題會議要求將2011年底縣(市、區)換屆以來99個縣(市、區)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審計范圍。至去年底,已對41個縣(市、區)進行了審計,對尚未審計的58個縣(市、區)要在2年內審完。審計的內容主要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商住用地出讓、基本建設管理、國有礦產資源出讓、財政收支管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反映事項等七個方面的情況。其中,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重點審查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開展后仍然公款大吃大喝、公車超編超標、公費旅游、收送禮金和有價證券、私設“小金庫”、超標準接待、濫發獎金和津補貼、違規修建樓堂館所、違規舉辦慶典等方面的問題。
湖北今年縣(市、區)黨政正職同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往年不同,既有量大的特點,又有質高的要求。為確保同步審計項目質量,省審計廳創新審計組織形式,采取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程序、審計情況反饋、問題處理口徑、報告文書格式“五個統一”方式,強化全省審計機關“一盤棋”觀念。為切實提高審計整體效能,從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抽調220多名審計人員實行上下整合,統一編成31個復合型審計組,靈活運用“上審下”、 “交叉審”、“結合審”的方法,集中力量打攻堅戰。
同時,根據省政府經濟責任審計專題會議精神,對2011年以來尚未審計的9個市(州),也安排在2年內審完,其中今年安排對4個市(州)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審計。(陳忠玉)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的要求,湖北省政府經濟責任審計專題會議要求將2011年底縣(市、區)換屆以來99個縣(市、區)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審計范圍。至去年底,已對41個縣(市、區)進行了審計,對尚未審計的58個縣(市、區)要在2年內審完。審計的內容主要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商住用地出讓、基本建設管理、國有礦產資源出讓、財政收支管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反映事項等七個方面的情況。其中,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重點審查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開展后仍然公款大吃大喝、公車超編超標、公費旅游、收送禮金和有價證券、私設“小金庫”、超標準接待、濫發獎金和津補貼、違規修建樓堂館所、違規舉辦慶典等方面的問題。
湖北今年縣(市、區)黨政正職同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往年不同,既有量大的特點,又有質高的要求。為確保同步審計項目質量,省審計廳創新審計組織形式,采取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程序、審計情況反饋、問題處理口徑、報告文書格式“五個統一”方式,強化全省審計機關“一盤棋”觀念。為切實提高審計整體效能,從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抽調220多名審計人員實行上下整合,統一編成31個復合型審計組,靈活運用“上審下”、 “交叉審”、“結合審”的方法,集中力量打攻堅戰。
同時,根據省政府經濟責任審計專題會議精神,對2011年以來尚未審計的9個市(州),也安排在2年內審完,其中今年安排對4個市(州)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審計。(陳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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