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巴特爾:適應新常態把握新機遇 充分發揮審計機關監督和保障作用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月勝代表黨組向自治區政府巴特爾主席作了工作匯報。聽取匯報后,巴特爾在充分肯定審計廳2014年工作的同時,對做好2015年審計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巴特爾指出,按照憲法規定,審計廳是唯一一個由我直接分管的廳局。對審計工作,我是非常重視的,近兩年多次聽取審計廳的匯報,也幾次去審計廳調研,召開民主生活會。對審計戰線同志們的辛苦,我是了解的。大家加班加點,任勞任怨,付出很多。對審計廳的工作,自治區黨委、政府是滿意的。借此機會,對審計廳班子成員,并通過大家對機關干部職工和全區審計系統的同志們表示慰問和感謝。
巴特爾指出,過去一年,審計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圍繞中心、促進發展。把審計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與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促進了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二是發現問題、防范風險。開展了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安居工程審計等,及時揭示了財政金融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潛在風險,對維護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廉政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三是改革創新、服務全局。探索開展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這是一個新的創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巴特爾強調,新常態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審計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審計監督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賦予了審計部門更多的責任和使命。二是新常態下經濟增速回落,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而民生等剛性支出需求不斷增加,需要進一步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促進提高公共資金績效,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審計內容不斷擴展,正從以往單一的“資金+權力”擴展到“資金+權力+政策”,比如近年來逐步加強對資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等情況的審計。因此,審計部門要進一步提升能力、創新方法,不斷適應形勢任務發展的需要。
巴特爾要求,審計工作要主動適應新常態,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統籌抓好“促發展、反腐敗”兩件大事。
促發展方面,一是要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跟蹤審計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當好重大政策落實的“督查員”。二是要加強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加強預算執行審計監督,推動各級政府將全部收支都納入預算,維護好財政經濟秩序。把檢查項目建設情況、運營狀況和實際效果結合起來,全面推進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三是要加強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自治區在民生方面投入的資金越來越多,民生支出占財政全部支出的比例越來越高,審計必須跟上去。要繼續加大對“十個全覆蓋”、教育、養老、醫療、扶貧、社保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嚴肅查處跑冒滴漏、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跟蹤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工作。四是繼續抓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中央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要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總結經驗,完善方案,為全面開展此項工作奠定基礎。五是要注意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及時揭示財政金融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潛在風險,特別是要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跟蹤審計,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反腐敗方面,一是要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推行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統籌安排好審計計劃,確保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和廉潔從政意識。二是要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緊緊盯住財政資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設、土地和礦產資源出讓轉讓、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重點環節開展審計,發現的腐敗案件要及時向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移交。三是要推動廉潔政府建設。加強對“三公”經費、會議費、獎金補貼發放和樓堂館所清理情況的專項審計,促進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貫徹落實。
巴特爾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審計系統要苦練內功,勇于創新。各級審計機關要把干部培養放在首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公正、清正廉潔的審計隊伍。全體審計人員要牢固對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李彥忠)
巴特爾指出,按照憲法規定,審計廳是唯一一個由我直接分管的廳局。對審計工作,我是非常重視的,近兩年多次聽取審計廳的匯報,也幾次去審計廳調研,召開民主生活會。對審計戰線同志們的辛苦,我是了解的。大家加班加點,任勞任怨,付出很多。對審計廳的工作,自治區黨委、政府是滿意的。借此機會,對審計廳班子成員,并通過大家對機關干部職工和全區審計系統的同志們表示慰問和感謝。
巴特爾指出,過去一年,審計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圍繞中心、促進發展。把審計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與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促進了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二是發現問題、防范風險。開展了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安居工程審計等,及時揭示了財政金融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潛在風險,對維護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廉政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三是改革創新、服務全局。探索開展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這是一個新的創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巴特爾強調,新常態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對審計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審計監督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賦予了審計部門更多的責任和使命。二是新常態下經濟增速回落,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而民生等剛性支出需求不斷增加,需要進一步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促進提高公共資金績效,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審計內容不斷擴展,正從以往單一的“資金+權力”擴展到“資金+權力+政策”,比如近年來逐步加強對資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等情況的審計。因此,審計部門要進一步提升能力、創新方法,不斷適應形勢任務發展的需要。
巴特爾要求,審計工作要主動適應新常態,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統籌抓好“促發展、反腐敗”兩件大事。
促發展方面,一是要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跟蹤審計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當好重大政策落實的“督查員”。二是要加強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加強預算執行審計監督,推動各級政府將全部收支都納入預算,維護好財政經濟秩序。把檢查項目建設情況、運營狀況和實際效果結合起來,全面推進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三是要加強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自治區在民生方面投入的資金越來越多,民生支出占財政全部支出的比例越來越高,審計必須跟上去。要繼續加大對“十個全覆蓋”、教育、養老、醫療、扶貧、社保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嚴肅查處跑冒滴漏、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跟蹤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工作。四是繼續抓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中央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要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總結經驗,完善方案,為全面開展此項工作奠定基礎。五是要注意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及時揭示財政金融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潛在風險,特別是要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跟蹤審計,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反腐敗方面,一是要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推行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統籌安排好審計計劃,確保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和廉潔從政意識。二是要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緊緊盯住財政資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設、土地和礦產資源出讓轉讓、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重點環節開展審計,發現的腐敗案件要及時向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移交。三是要推動廉潔政府建設。加強對“三公”經費、會議費、獎金補貼發放和樓堂館所清理情況的專項審計,促進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配套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貫徹落實。
巴特爾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審計系統要苦練內功,勇于創新。各級審計機關要把干部培養放在首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公正、清正廉潔的審計隊伍。全體審計人員要牢固對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李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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