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制定實施意見 認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等
最近,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和貴州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意見要求,切實加強審計工作,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貴州省審計廳結合實際制定了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精神,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進一步提高依法審計能力,促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一是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中央和省委精神,密切聯系貴州實際,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來,把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中央和省委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是深入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和省委五次全會意見關于加強審計監督,完善審計制度的重大部署及一系列工作要求的精神實質,切實用中央和省委精神指導審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加大審計力度,創新審計方式,提高審計效率,站在國家治理的高度并結合推進貴州同步小康建設的大局來謀劃審計、實施審計,服務改革發展,服務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公正,推動廉政建設,維護財經法紀和國家經濟安全,促進深化改革和創新體制機制。
三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意見要求,圍繞全省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切實發揮審計促進國家和全省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保障作用,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為推進依法治國、促進貴州同步小康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四是完善工作機制,推進制度創新。在貫徹執行好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審計機關已發布施行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辦法,使中央和省委全會關于審計的有關部署、《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每一項要求都有具體落實措施,收到實際效果。
五是積極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工作,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將中央和省委全會關于審計體制改革的意見作為審計事業發展和重大歷史機遇,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定,自覺服從省委省政府、審計署部署安排,確保各項審計工作有序推進。全面準確地做好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情況的調查統計工作,聽取匯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推進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審計署匯報相關工作情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審計署的指導意見,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工作。
六是以品格為核心、作風為基礎、能力為重點、業績為導向,抓好審計隊伍建設,從嚴管理審計隊伍,打造審計鐵軍。
七是緊密聯系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珍惜機遇、搶抓機遇、主動作為,從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根據各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審計所面臨的具體工作情況進行謀劃,制定符合本地實際和特色的貫徹落新思路、新舉措。(戴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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