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審計廳提出“三調整一拓展”舉措助推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
近日,青海省審計廳在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保護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貫徹措施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積極調整工作思路,提出“三調整一拓展”舉措,加大對資源環境審計力度,助推該省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
一是調整審計工作重點。在繼續抓好資金管理使用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審計的同時,突出生態保護、環境整治等公共政策執行的效果性和公共管理運行的有效性,積極探索推進績效審計,重點關注績效、關注責任、關注民生、關注生態,進一步提升審計層次和水平。
二是調整審計機構職責。結合廳機關各內設機構的職能,將資源環保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履行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節能減排目標完成、基本農田保護等情況;與投資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重大投資項目環境評估、污染防治等情況;與財政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政府制定、執行資源環保政策措施和籌集、分配、管理、使用資源環保財政資金情況,全方位加強資源環保審計監督。
三是調整審計組織方式。在加強常規審計項目的同時,一些重大生態保護項目審計中積極探索引入社會中介力量或專業廳局人員,優化審計人員組合,增加審計的廣度和深度,提升審計質量。
四是拓展審計工作內容。以促進青海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為目標,重點跟進三江源國家生態保護綜合實驗區建設、青海湖草原濕地生態帶、祁連山和柴達木水源涵養地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加大對退牧還林(草)、生態移民等項目資金的審計力度,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生態保護政策執行、礦產資源相關政策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等情況的審計,重點關注土地、礦產等資源利用以及重點流域、區域、行業環境治理情況,重點揭示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建設和運營管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馬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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