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劉世昕)中投公司旗下多個機構熱衷房地產投資,出現數個違規項目;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及多家分支機構違規列支職工福利、旅游費用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等1.31億元。
今天審計署發布了中投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個機構201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審計署金融審計司負責人說,對這三家金融公司進行審計,主要是想反映企業落實國家宏觀調控及貨幣信貸政策情況,以及在信貸資金投放、投融資活動、金融業務創新以及對所屬機構管控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
成立于2007年的中投公司,設立之初的目的是為了合理使用外匯儲備,但審計發現,這家企業下屬的國內機構更熱衷房地產和金融行業的投資。
審計公告說,國務院曾要求中投公司旗下的建銀投資向實業轉型,但2009年至2012年,建銀投資仍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用于實業方面的投資僅占33%。而且,該公司2011年未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買入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96億股。
另外,中投發展作為中投公司城鎮化投資平臺,經營定位以土地一級開發為主,但實際運轉中大量進行二級開發,至2013年3月底累計投入82.82億元用于房地產開發。
中投旗下的中投信托2011年以來,為“四證”不全房地產項目發行信托計劃融資9.49億元,其中2012年發生3.49億元。
中投公司境外機構的投資也不容樂觀。2008年至2013年,中投公司境外投資中,6個損失項目、4個浮虧項目和2個面臨損失風險項目存在管理人員失職、盡職調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負責人說,審計發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銀行的一些所屬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等問題突出,主要是向手續不全或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貸款,違反規定程序向企業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業務等,以及違規化解不良貸款、超范圍吸收存款及違規動用企業繳存的準備金。
此外,兩家銀行的部分分支機構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主要表現為虛列支出、公款私存、多計支出、少計收入、違規列支職工福利性支出及使用虛假發票報銷費用等。
2010年以來,中國銀行總行和北京、江蘇、河北、浙江、廣東及深圳6家分行存在審批招待和宣傳費不嚴格、在其他費用中額外列支獎金福利以及賬外收支地方政府獎勵等問題,涉及金額2.33億元。
中國農發行總行和安徽、河南、四川等3家分行違規列支職工福利性支出2321.88萬元;總行及北京、山東、四川、湖北等4家分行使用虛假發票報銷費用184.69萬元,其中2012年157.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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