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杜家毫要求經濟責任審計突出四個重點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杜家毫主持召開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他認為湖南經濟責任審計在監督和促進領導干部正確履職、依法用權和作風轉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他要求全省經濟責任審計突出四個“重點”。
一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的審計監督。按照中央要求,圍繞湖南兩型社會建設目標,重點關注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以及重點流域、區域、行業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情況,及時發現和查處浪費資源、損害環境、突破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行為。結合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情況,科學評價領導干部工作績效,推動兩型社會建設,推動調結構轉方式,推動機制創新。對一些領導干部到一個地方轟轟烈烈,一兩年就打開局面,把一大堆問題留給后任的做法,要求審計堅決揭露并作出客觀的評價。
二是加強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審計監督。重點監督和檢查各級各部門轉變政府職能相關工作是否部署落實到位,是否把權死死地拿在手里,有了好處就辦事,沒有好處就不辦事。通過審計來發現,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越位或者缺位,尋找發現行政審批制度、投融資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以及黨政機關辦公司、利用協會組織搞亂攤派、亂收費等方面的問題,督促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把職能真正轉到優化環境、加強服務上來。
三是加強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審計監督。突出檢查重大資金分配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決策情況和實施效果。在重大資金分配上,要結合推進預算公開、整合專項資金和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等財政改革,重點檢查資金分配機制是否完善,依據是否充分,方案是否合理,效果是否理想,促進資金用到該用的地方、用出效益。在重大項目建設上,重點檢查隨意決策、盲目舉債,亂鋪攤子,搞所謂的面子工程、政績工程,造成重大損失和生態破壞,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通過審計,及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議。
四是加強改進“四風”的審計監督。結合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四風”問題的檢查和披露,重點檢查“三公”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是否有效控制,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政的相關規定是否嚴格執行等情況。通過審計,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把中央作風建設“八項規定”長期堅持下去。
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杜家毫要求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一起,就審計查出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談話并采取處理措施,并通報情況;要求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會同組織、審計部門,依據干部管理監督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理;要求組織部門牽頭,就審計發現的干部政績觀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作出相應處理。(李太保 黃石亮)
一是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的審計監督。按照中央要求,圍繞湖南兩型社會建設目標,重點關注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以及重點流域、區域、行業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情況,及時發現和查處浪費資源、損害環境、突破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行為。結合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情況,科學評價領導干部工作績效,推動兩型社會建設,推動調結構轉方式,推動機制創新。對一些領導干部到一個地方轟轟烈烈,一兩年就打開局面,把一大堆問題留給后任的做法,要求審計堅決揭露并作出客觀的評價。
二是加強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審計監督。重點監督和檢查各級各部門轉變政府職能相關工作是否部署落實到位,是否把權死死地拿在手里,有了好處就辦事,沒有好處就不辦事。通過審計來發現,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越位或者缺位,尋找發現行政審批制度、投融資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以及黨政機關辦公司、利用協會組織搞亂攤派、亂收費等方面的問題,督促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把職能真正轉到優化環境、加強服務上來。
三是加強重大經濟決策事項的審計監督。突出檢查重大資金分配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決策情況和實施效果。在重大資金分配上,要結合推進預算公開、整合專項資金和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等財政改革,重點檢查資金分配機制是否完善,依據是否充分,方案是否合理,效果是否理想,促進資金用到該用的地方、用出效益。在重大項目建設上,重點檢查隨意決策、盲目舉債,亂鋪攤子,搞所謂的面子工程、政績工程,造成重大損失和生態破壞,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通過審計,及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議。
四是加強改進“四風”的審計監督。結合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四風”問題的檢查和披露,重點檢查“三公”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是否有效控制,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政的相關規定是否嚴格執行等情況。通過審計,加強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合作,把中央作風建設“八項規定”長期堅持下去。
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杜家毫要求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一起,就審計查出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談話并采取處理措施,并通報情況;要求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會同組織、審計部門,依據干部管理監督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理;要求組織部門牽頭,就審計發現的干部政績觀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作出相應處理。(李太保 黃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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