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審計廳出臺辦文辦會規定和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提倡精文簡會 改進公務接待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改進作風有關精神,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近日,湖南省審計廳從改進文風會風和公務接待入手,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辦文辦會有關事項的規定》和《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劃出一道道作風紅線。
《規定》對廳機關辦文辦會有關事項予以進一步規范。一是精簡文件。規定凡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再發文;凡可采取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的會議,一律不印發紙質文件;審計簡報被砍掉,不再編印。今后將嚴控發文總量,確保只減不增,并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公文和簡報資料的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二是提高質量。規定文稿內容要主題明確,行文簡潔,在廳機關門戶網站上刊發的重要綜合報道一般不超過2000字,其他報道一般不超過1000字。文稿審核部門要把好法律法規關、廉政審查關、政策關、文字關、格式關和程序關,切實提高文稿質量。三是精簡會議。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可開可不開的一律不開,能通過小范圍、小規模會議解決問題的,一律不開大會。部署全面工作的全省性會議力爭少開,帶有研究性、經驗交流性的會議適當召開,如財政審計、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資源環保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領域的業務研討、經驗交流會議每年要選擇性召開,多開務實管用的會議。四是提高效率。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講實話。會議材料一般提前1天發給參會人員,參會人員要認真閱研,精心準備意見和建議,開會發言時要言簡意賅、直奔主題,確保會議務實高效。
《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對廳機關國內公務外出和接待工作,從審批、住宿、用餐、用車、經費、場所、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系統性的制度規定。明確規定加強對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設置支出總量上限,并嚴格執行公務活動食宿標準,從嚴支出報銷審核。此外,由廳紀檢組、監察室對公務接待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接待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和問責。同時按年度向社會公開廳機關公務接待制度制定、預算、經費支出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蘭志榮)
《規定》對廳機關辦文辦會有關事項予以進一步規范。一是精簡文件。規定凡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再發文;凡可采取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的會議,一律不印發紙質文件;審計簡報被砍掉,不再編印。今后將嚴控發文總量,確保只減不增,并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公文和簡報資料的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二是提高質量。規定文稿內容要主題明確,行文簡潔,在廳機關門戶網站上刊發的重要綜合報道一般不超過2000字,其他報道一般不超過1000字。文稿審核部門要把好法律法規關、廉政審查關、政策關、文字關、格式關和程序關,切實提高文稿質量。三是精簡會議。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可開可不開的一律不開,能通過小范圍、小規模會議解決問題的,一律不開大會。部署全面工作的全省性會議力爭少開,帶有研究性、經驗交流性的會議適當召開,如財政審計、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資源環保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領域的業務研討、經驗交流會議每年要選擇性召開,多開務實管用的會議。四是提高效率。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講實話。會議材料一般提前1天發給參會人員,參會人員要認真閱研,精心準備意見和建議,開會發言時要言簡意賅、直奔主題,確保會議務實高效。
《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對廳機關國內公務外出和接待工作,從審批、住宿、用餐、用車、經費、場所、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系統性的制度規定。明確規定加強對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設置支出總量上限,并嚴格執行公務活動食宿標準,從嚴支出報銷審核。此外,由廳紀檢組、監察室對公務接待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接待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和問責。同時按年度向社會公開廳機關公務接待制度制定、預算、經費支出等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蘭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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