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強力推進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 要求審計無盲區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依法加大力度,實現審計全覆蓋指示精神,近日,山東省政府專門下發《關于開展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工作的通知》,對推進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公共資金不僅包含所有的財政資金,還包括住房公積金、住宅維修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等政府管理或委托其他單位管理的其他公共性資金。要按照“評價總體、揭露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提高績效、維護安全”的工作思路,全面消除監督盲區,實現對各類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審計監督,揭示公共資金管理使用中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促進資金規范使用管理。通過開展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促進完善規章制度,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通知強調,實現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要重點做好八項工作,一是加強對中央和山東省重大經濟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審計,促進政令暢通,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加強全口徑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促進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推動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政府預算制度;三是加強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推動優化財政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規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四是加強政府性債務審計,關注財政安全,推動建立規范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五是加強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范政府性投資,促進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節約政府投資;六是加強民生資金和生態環境項目審計,促進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七是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和重大案件線索的揭示力度,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維護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秩序;八是關注公共資金使用績效,促進建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為保證全覆蓋工作順利有序開展,通知強調要建立健全六方面工作機制。一是要建立審計與財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商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司法、紀檢監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二是建立部門(單位)審計情況通報年會機制,各級政府每年要召開全體部門(單位)會議,通報審計查出問題及整改要求;三是構建以政府為主導、被審計單位為主體、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審計部門督促落實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將重要事項審計結果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督查范圍;四是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問責制度,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部門(單位),有關部門要依據規定及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五是進一步推行審計信息公開制度,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所有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審計結果要全部對外公告;六是建立“分級管理、分類審計、分步實施”的審計工作機制。
此外,通知還對加強審計工作領導,保證審計工作經費,維護審計工作獨立性,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出了要求。(劉吉朋)
通知指出,公共資金不僅包含所有的財政資金,還包括住房公積金、住宅維修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等政府管理或委托其他單位管理的其他公共性資金。要按照“評價總體、揭露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提高績效、維護安全”的工作思路,全面消除監督盲區,實現對各類公共資金管理使用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審計監督,揭示公共資金管理使用中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促進資金規范使用管理。通過開展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促進完善規章制度,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通知強調,實現公共資金審計全覆蓋,要重點做好八項工作,一是加強對中央和山東省重大經濟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審計,促進政令暢通,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加強全口徑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促進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推動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政府預算制度;三是加強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推動優化財政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規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四是加強政府性債務審計,關注財政安全,推動建立規范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五是加強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范政府性投資,促進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節約政府投資;六是加強民生資金和生態環境項目審計,促進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七是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和重大案件線索的揭示力度,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維護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秩序;八是關注公共資金使用績效,促進建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為保證全覆蓋工作順利有序開展,通知強調要建立健全六方面工作機制。一是要建立審計與財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商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司法、紀檢監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二是建立部門(單位)審計情況通報年會機制,各級政府每年要召開全體部門(單位)會議,通報審計查出問題及整改要求;三是構建以政府為主導、被審計單位為主體、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審計部門督促落實的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將重要事項審計結果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督查范圍;四是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問責制度,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部門(單位),有關部門要依據規定及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五是進一步推行審計信息公開制度,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所有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審計結果要全部對外公告;六是建立“分級管理、分類審計、分步實施”的審計工作機制。
此外,通知還對加強審計工作領導,保證審計工作經費,維護審計工作獨立性,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出了要求。(劉吉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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