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專題會議對審計整改工作提出三個方面要求
10月28日,湖北省人大財經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督辦整改《關于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田承忠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省人大財經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各位主任、副主任,省紀委反腐敗局、省檢察院、省審計廳領導,以及被審計的省直29個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省審計廳、省紀委反腐敗局和省檢察院先后通報了近年來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情況、審計發現嚴重違法違紀問題責任追究情況、審計發現案件線索的移送處理情況,以及審計與紀委、監察、檢察機關建立協調溝通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聯手查處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案件的工作情況。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工商局等3個部門分別介紹了今年以來整改糾正審計查出問題、建章立制、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的做法和成效。會議對加強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個方面的要求:
一、深刻認識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對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是審計監督的重要環節,是嚴肅財經紀律、擴大審計成果的重要途徑。省直各部門要把審計查明問題整改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從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反對“四風”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糾正問題的重要性。各部門都要嚴于律己、嚴格要求,不能找客觀,要從主觀上反思管理是否到位;不能簡單地從定性的角度談整改,要定量分析每一個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到位。對屢查屢犯的問題,一定要問個為什么,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機制,保證不再重犯。
二、強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實。一是要明確整改責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整改第一責任人。二是要落實整改措施。省政府要堅持審計整改約談制度。各部門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逐一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逐步整改到位。三是要強化督促。省人大要加強審計整改的督促檢查工作,省審計廳要加強整改指導和整改情況的收集、反饋。省人大、省審計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等部門要建立督促整改的聯動機制,強化督辦工作。四是要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力度,審計查明的問題,不能一改了之,問題嚴重的、性質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違法犯罪的一定要依法懲處。
三、完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機制。一是要依法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審計發現的問題,有些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有些是遵守財經法紀不到位造成的。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制度研究,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同時,要抓好制度的落實。完善的規章制度,只有有效遵守才能發揮好的作用。二是各部門單位要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健全內部制約和控制體系。三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增強領導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各部門單位的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要提醒領導那些該做、那些不能做。四是要穩步推進預算和審計結果公開。公開透明是最有效的監督,部門預算公開是大勢所趨,是促進各級各部門嚴格遵守財經法紀的有效手段。審計結果公開是促進審計整改工作的切入點,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部門預算和審計結果公開,實行財政資金陽光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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