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五年承辦政協提案五十一件
有關提案內容涉及加強財政預算監督、推行陽光財政、加強環境保護審計等多個方面,全部按相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本報訊 審計署始終高度重視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以來,審計署共承辦提案51件,全部按相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有關提案內容涉及加強財政預算監督、推行陽光財政、加強環境保護審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加強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專項資金監管等多個方面,均為當前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
在提案辦理工作中,審計署建立了署黨組統一領導、辦公廳統籌協調、各司局按職責辦理、辦公廳加強督辦檢查的辦理工作機制。每年接受提案辦理任務后,辦公廳認真研究,制定辦理工作意見,明確辦理工作分工、時間安排和辦理要求等;署領導認真審閱提案和辦公廳提出的辦理意見,對辦理工作提出要求。各單位將辦理任務落實到人,實行分級負責制,及時研究、起草復文和征求有關委員意見。為保證辦理工作及時有效,審計署實行提案辦理聯絡員制度,在各承辦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及時溝通情況,了解辦理進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加強審核,嚴格把關,所有復文均由署領導審簽,確保復文質量。在首屆中央國家機關公文寫作技能大賽中,審計署對“關于應進一步加強我國環保審計工作的提案”的復文獲三等獎。
為提高提案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審計署注重加強三個方面的聯系與溝通:一是密切與全國政協辦公廳、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的聯系,協商相關問題,落實工作要求;二是密切與各主辦、會辦部門的聯系,及時提出會辦意見,聽取和采納會辦部門的意見;三是密切與提案委員的聯系,認真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2011年,審計署收到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3項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提案。審計署積極采納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按照國務院部署和要求,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了全面審計。通過審計,摸清了底數、反映了成效、揭示了問題、提出了建議,為中央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為促進建立規范的地方舉債融資機制,維護國家財政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國政協副主席林文漪在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所作的提案工作情況報告中指出:“關于防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建議,審計署認真研究,提出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規范的地方舉債融資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的意見,為中央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本報記者 許亦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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