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 將審計整改及落實列入本級政府督查工作事項
日前,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加強審計工作的具體要求,體現三大亮點。
一是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要求審計機關圍繞各項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促進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維護地方經濟安全、促進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實、加強“三農”和資源環境保護利用、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發揮內審機構作用等八個方面,加強審計監督力度。
二是加大審計整改和審計結果運用力度。要求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對審計整改工作以及本級政府領導有關審計工作的批示落實情況,要列入本級政府督查工作事項,特別要重點督查違紀違規行為嚴重、拒絕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以及屢審屢犯的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執法執紀部門緊密配合,建立健全審計外部執法聯動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部門單位,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審計結果要作為年終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審計整改情況納入考核有關部門和單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
三是加大審計工作保障力度。要求各級政府把審計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確保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認真落實審計機關領導干部雙重管理制度,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建立協管干部檔案副本,對審計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免調動,要采用書面形式事先征求上級審計機關意見,審計機關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不得隨意撤換。(劉穎)
一是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要求審計機關圍繞各項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促進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維護地方經濟安全、促進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實、加強“三農”和資源環境保護利用、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發揮內審機構作用等八個方面,加強審計監督力度。
二是加大審計整改和審計結果運用力度。要求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對審計整改工作以及本級政府領導有關審計工作的批示落實情況,要列入本級政府督查工作事項,特別要重點督查違紀違規行為嚴重、拒絕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以及屢審屢犯的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執法執紀部門緊密配合,建立健全審計外部執法聯動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部門單位,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審計結果要作為年終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審計整改情況納入考核有關部門和單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
三是加大審計工作保障力度。要求各級政府把審計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確保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認真落實審計機關領導干部雙重管理制度,協助上級審計機關建立協管干部檔案副本,對審計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免調動,要采用書面形式事先征求上級審計機關意見,審計機關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不得隨意撤換。(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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