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審計機關連續三年開展綜合考核成效突出
日前,江蘇省審計廳發文對5家2011年度全省審計機關綜合考核先進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在全省審計工作會議上,江蘇省長李學勇親自到會為全省審計機關經綜合考核確定的5家先進單位頒獎。先進受鼓舞、后進欲追趕,創先爭優的熱潮推動審計工作跨越式發展。
今年1至4月,全省共完成審計(調查)項目996個,其中績效審計項目869個,績效審計工作量占到審計業務工作總量的79.39%。共為國家增收節支4.4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4件,2429篇次各類審計報告和信息被批示采用,其中廳本級有16篇被省領導批示。
江蘇審計機關綜合考核始于2009年。三年來,全省審計機關將綜合考核作為推進工作和檢驗成果的有力抓手,在省廳綜合考核工作委員會的組織下,堅持“全面考核、突出實效,客觀公正、公開透明,規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工作原則,采取單位自評、各地互評、現場核查、公眾評議相結合的考核方法,突出落實上級部署情況、審計項目質量、審計基礎工作、地方政府和社會滿意度、領導班子履職情況等核查重點。通過制定考核辦法,明確考核內容、規范考核工作;組織人員培訓,細化職責分工、統一評分尺度;嚴格現場核查,掌握真實情況、確保公平公正;實施通報表彰,促進問題整改、樹立工作典型等辦法措施。江蘇審計綜合考核工作在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加強全省審計機關“人、法、技”建設,促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項目質量得到切實保障,審計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省審計廳在綜合考核中將抽查各市局當年完成項目作為重要手段,將項目質量評分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體現了項目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生命線”的突出重要性,在全省審計機關形成了高度重視質量、嚴格管理質量的良好工作氛圍,項目質量水平顯著提升。一是內部控制逐步增強,通過在綜合考核中不斷拓展質量檢查的廣度和深度,促進了各市審計業務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的健全。2011年,各省轄市審計局依據修訂后國家審計準則,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規范43項,體現了審計規范化建設的最新要求,為提高項目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執法行為日益規范,綜合考核工作的深入推進,促進了各地嚴格依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開展審計監督,認真對照國家審計準則規范審計行為。從考核結果來看,各市審計項目質量得分逐年提升,從實際情況來看,2011年全省未發現一起審計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未發生一起被審計單位提起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三是精品項目不斷涌現,在確保執法行為總體規范、項目質量全面達標的基礎上,綜合考核促進了一批方法先進、成效顯著的優秀審計項目脫穎而出。近三年江蘇選報審計署參加全國評選的六個審計項目,有四個被評為地方優秀審計項目,兩個被評為地方表彰審計項目。
工作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審計跨越式發展進一步加快。綜合考核作為引領全省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指揮棒”,三年中,在激發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調動審計機關履職的能動性,增強審計事業發展的前瞻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起到了指引方向、推進工作、輔助決策的良好效果。一是審計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結合審計工作發展的新要求,2009年首次綜合考核中,省審計廳就將審計信息化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這為江蘇審計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提供了積極動力,在近三年審計署組織的計算機中級水平考試和AO應用實例、計算機審計方法征集中,江蘇的通過率、優秀率和獲獎數均為全國第一。二是審計科研水平進一步提升,綜合考核從服務審計事業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對審計科研工作及理論研究給予了關注。近三年,江蘇各級審計機關有多項審計科研成果獲全省社會科學優秀學術成果獎并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全省審計科研水平取得長足進步,研究成果對江蘇審計實踐的支撐作用得到充分體現。三是績效審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綜合考核三年的發展歷程與省審計廳近三年對績效審計工作的強勢推進是同步的。在綜合考核中,以方法創新、制度促進和獲評優秀績效審計項目等加分的形式,對各地績效審計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予以肯定,發揮了考核的激勵作用。三年來,全省共實施績效審計項目15196個,績效審計工作比重接近80%,江蘇“綜合問效型”績效審計模式初步形成。
工作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審計建設性作用進一步體現。綜合考核將審計工作發展方向和黨委政府及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工作要求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促使各級審計機關更加自覺地將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嚴格地按照“內容再貼近、質量再提高、時效再增強”的要求,提高審計成果綜合利用水平。一是審計監督作用得到體現,綜合考核鼓勵審計機關在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建議,2011年全省審計機關共提交審計報告和信息簡報18322篇,其中13009篇被批示或采用,相較2009年分別增長了11.7%和19.1%,體現了審計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建設性。二是審計執法成績得到肯定,綜合考核提升了審計工作水平、增強了審計服務能力、樹立了依法審計良好形象,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三年共向各市政府和被審計單位發放滿意度調查表429份,滿意率達到100%,2011年有10個省轄市審計機關獲得省級或市級文明單位(行業)稱號。三是審計工作氛圍得到改善,通過實施和推進綜合考核,在全省審計機關營造了勇于爭先、不甘人后的良好氛圍,形成了全面發展、各具特色的工作局面,引領了轉型升級、秉要執本的前進方向,為審計工作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李鎏)
今年1至4月,全省共完成審計(調查)項目996個,其中績效審計項目869個,績效審計工作量占到審計業務工作總量的79.39%。共為國家增收節支4.4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4件,2429篇次各類審計報告和信息被批示采用,其中廳本級有16篇被省領導批示。
江蘇審計機關綜合考核始于2009年。三年來,全省審計機關將綜合考核作為推進工作和檢驗成果的有力抓手,在省廳綜合考核工作委員會的組織下,堅持“全面考核、突出實效,客觀公正、公開透明,規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工作原則,采取單位自評、各地互評、現場核查、公眾評議相結合的考核方法,突出落實上級部署情況、審計項目質量、審計基礎工作、地方政府和社會滿意度、領導班子履職情況等核查重點。通過制定考核辦法,明確考核內容、規范考核工作;組織人員培訓,細化職責分工、統一評分尺度;嚴格現場核查,掌握真實情況、確保公平公正;實施通報表彰,促進問題整改、樹立工作典型等辦法措施。江蘇審計綜合考核工作在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加強全省審計機關“人、法、技”建設,促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項目質量得到切實保障,審計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省審計廳在綜合考核中將抽查各市局當年完成項目作為重要手段,將項目質量評分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體現了項目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生命線”的突出重要性,在全省審計機關形成了高度重視質量、嚴格管理質量的良好工作氛圍,項目質量水平顯著提升。一是內部控制逐步增強,通過在綜合考核中不斷拓展質量檢查的廣度和深度,促進了各市審計業務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的健全。2011年,各省轄市審計局依據修訂后國家審計準則,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規范43項,體現了審計規范化建設的最新要求,為提高項目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執法行為日益規范,綜合考核工作的深入推進,促進了各地嚴格依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開展審計監督,認真對照國家審計準則規范審計行為。從考核結果來看,各市審計項目質量得分逐年提升,從實際情況來看,2011年全省未發現一起審計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未發生一起被審計單位提起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三是精品項目不斷涌現,在確保執法行為總體規范、項目質量全面達標的基礎上,綜合考核促進了一批方法先進、成效顯著的優秀審計項目脫穎而出。近三年江蘇選報審計署參加全國評選的六個審計項目,有四個被評為地方優秀審計項目,兩個被評為地方表彰審計項目。
工作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審計跨越式發展進一步加快。綜合考核作為引領全省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指揮棒”,三年中,在激發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調動審計機關履職的能動性,增強審計事業發展的前瞻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起到了指引方向、推進工作、輔助決策的良好效果。一是審計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結合審計工作發展的新要求,2009年首次綜合考核中,省審計廳就將審計信息化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這為江蘇審計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提供了積極動力,在近三年審計署組織的計算機中級水平考試和AO應用實例、計算機審計方法征集中,江蘇的通過率、優秀率和獲獎數均為全國第一。二是審計科研水平進一步提升,綜合考核從服務審計事業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對審計科研工作及理論研究給予了關注。近三年,江蘇各級審計機關有多項審計科研成果獲全省社會科學優秀學術成果獎并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全省審計科研水平取得長足進步,研究成果對江蘇審計實踐的支撐作用得到充分體現。三是績效審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綜合考核三年的發展歷程與省審計廳近三年對績效審計工作的強勢推進是同步的。在綜合考核中,以方法創新、制度促進和獲評優秀績效審計項目等加分的形式,對各地績效審計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予以肯定,發揮了考核的激勵作用。三年來,全省共實施績效審計項目15196個,績效審計工作比重接近80%,江蘇“綜合問效型”績效審計模式初步形成。
工作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審計建設性作用進一步體現。綜合考核將審計工作發展方向和黨委政府及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工作要求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促使各級審計機關更加自覺地將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嚴格地按照“內容再貼近、質量再提高、時效再增強”的要求,提高審計成果綜合利用水平。一是審計監督作用得到體現,綜合考核鼓勵審計機關在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建議,2011年全省審計機關共提交審計報告和信息簡報18322篇,其中13009篇被批示或采用,相較2009年分別增長了11.7%和19.1%,體現了審計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建設性。二是審計執法成績得到肯定,綜合考核提升了審計工作水平、增強了審計服務能力、樹立了依法審計良好形象,得到了地方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三年共向各市政府和被審計單位發放滿意度調查表429份,滿意率達到100%,2011年有10個省轄市審計機關獲得省級或市級文明單位(行業)稱號。三是審計工作氛圍得到改善,通過實施和推進綜合考核,在全省審計機關營造了勇于爭先、不甘人后的良好氛圍,形成了全面發展、各具特色的工作局面,引領了轉型升級、秉要執本的前進方向,為審計工作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李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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