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積極落實審計建議全面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2011年,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對北京市本級政府性債務實施審計后,北京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反映問題的整改工作,常務副市長吉林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措施,明確要求各相關部門根據審計署出具的審計報告和提出的審計建議,逐項對照,落實整改。為進一步推進整改效果,北京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出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從管理職責、舉借程序、債務資金的使用和監管等方面多措并舉,全面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一是實行歸口管理,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各級財政部門對本級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的舉債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同時注重與發展改革、審計、監察等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共同做好政府性債務的管理監督工作。
二是規范舉借程序,科學編制債務計劃。強調相關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嚴格執行規范的報送、審批程序,對政府性債務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三是加強使用監管,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益。要求政府性債務資金必須嚴格按照債務計劃規定的用途使用,且進行專賬核算和管理,注重債務資金實效,避免浪費。
四是完善償還機制,切實履行償還責任。政府性債務要按照協議約定償還,并規定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資金來源。
五是健全風險管理體系,跟蹤監控債務風險。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實行全口徑的實時、動態監測和評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六是堅決制止政府部門直接或變相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李青)
一是實行歸口管理,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各級財政部門對本級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的舉債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同時注重與發展改革、審計、監察等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共同做好政府性債務的管理監督工作。
二是規范舉借程序,科學編制債務計劃。強調相關部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嚴格執行規范的報送、審批程序,對政府性債務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三是加強使用監管,提高債務資金使用效益。要求政府性債務資金必須嚴格按照債務計劃規定的用途使用,且進行專賬核算和管理,注重債務資金實效,避免浪費。
四是完善償還機制,切實履行償還責任。政府性債務要按照協議約定償還,并規定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資金來源。
五是健全風險管理體系,跟蹤監控債務風險。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實行全口徑的實時、動態監測和評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六是堅決制止政府部門直接或變相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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