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積極整改節能減排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
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審計署駐太原特派辦對山西省節能減排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山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并進行了積極整改,成效良好。
山西省省長王君多次對審計調查和審計整改相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關部門針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和審計調查建議做好整改工作。副省長牛仁亮多次組織發改、財政、經委、環保等部門集中研究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并明確要求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審計調查意見落實整改到位。
截至2011年9月,審計調查發現的該省滯留、套取節能減排資金等方面的問題已經全部整改到位;應執行而未執行淘汰落后產能政策的企業,87%的已經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了整改;糾正違規建設鋼鐵項目產能5萬噸。審計調查中發現的有關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低、排放不達標等問題,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采用下發調查表的方式對全省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摸底,督促其中存在問題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整改。
同時,該省有關部門針對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相關制度。如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差別電價收入未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的問題,山西省財政廳等單位聯合出臺了《山西省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將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收入,作為省級收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審計署太原辦資源環保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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