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浙江審計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日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浙江審計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要求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轉發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在浙江審計史上還是首次,充分顯示了省政府對審計工作的重視,極大地提高了《規劃》的層次和影響力,為今后五年浙江審計創新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南。
今年初,浙江省審計廳黨組提出編制《浙江審計“十二五”發展規劃》的設想。為增強《規劃》的科學性、針對性,該廳依據《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浙江實際,在廣泛調研、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規劃文本,并先后向全省101個市縣黨委政府、118家省級有關單位、全省市縣審計機關和廳機關各處室書面征求意見,召開了部分市縣(市、區)和省級機關負責人座談會,共收到各單位提交的148條修改意見和建議。經過半年多的努力,規劃文本幾易其稿,經過立項、論證、省政府審核后,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各地貫徹執行。
《規劃》確定了“十二五”時期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實現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的全面轉型,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學審計體系,充分發揮國家審計保障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和在國家治理中的獨特作用,努力推進各項工作努力走在全國前列。
《規劃》明確了深入實施以“十大審計任務、百項審計重點、千名審計人才”為主要內容的“十百千工程”的六大目標:構建以全部政府性資金(資產)審計為主線的財政審計大格局;構建以問責問效為核心的經濟責任審計新體系;構建以分類管理覆蓋全省為重點的投資審計新模式;績效審計取得新成效;計算機審計取得新成效;審計基礎建設取得新成效。
《規劃》提出了今后五年的發展思路是,認真履行職能,充分發揮審計“三個最大”作用:最大程度地服務發展大局,最大限度地降低經濟風險,最大幅度地提升社會效應。著力更新理念,切實推進審計“三個轉變”機制:由事后查處與事前預防并重,逐漸向事前預防為主轉變;由微觀操作與宏觀管理并重,逐漸向宏觀管理為主轉變;由傳統審計與責任審計并重,逐漸向責任審計為主轉變。全面提升效能,努力實現審計“三個目的”要求:在發揮審計作用中體現時效性、針對性、準確性,在推動審計發展中體現科學化、規范化、公開化,在提升審計價值中體現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百姓。
《規劃》提出了十大主要任務:開展政策跟蹤審計,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突出風險審計監督,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加強預算執行審計,推進公共財政體制改革;加強重點領域審計,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投資績效審計,促進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民生工程和民生資金審計,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加強環境資源審計,努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問責問效評價體系;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審計力度,促進反腐倡廉建設;著力破解“屢審屢犯”難題,促進改革深化和民主法治建設。
《規劃》還要求加強審計隊伍、審計制度化、審計信息化、審計理論、審計文化等“五大”基礎建設,并要求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審計中介機構的規范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指導,為完成《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基礎保障。(鄭靈仙 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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