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計廳強力推進法治機關建設
近年來,湖北省審計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法治湖北建設綱要》,圍繞審計工作中心,突出防范審計風險,強力推進法治機關建設,審計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躍上了一個新水平。兩年來,該廳連續被評為省政府目標考核先進單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為全省法制宣傳法治建設先進單位,被審計署表彰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成績突出集體。
夯實法治機關建設基礎,切實做到“三抓、三到位”。該廳一是抓機構建設,做到組織領導到位。不斷完善法治審計機關建設領導機構,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主動抓、法制處室具體抓、全體人員共同參與的審計法制建設格局。同時,還把有潛力、勤學習、善鉆研、懂業務的審計干部及時地充實到法治部門,負責審計機關法治建設的統籌規劃、部署實施、檢查監督、考核驗收,為法治機關建設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二是抓學習,做到教育培訓到位。采取集中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專題講座與網上輔導相結合、內部研討學習與外請專家講課相結合、執法培訓與執法考試相結合、學習情況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等方式方法,促進廣大審計干部真學、真用。先后舉辦了《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等各類專題培訓班,編印了《財經審計法規匯編》、《文書范例匯編》、《審計處罰處分指南》等,有效地提升了審計干部法律素養。三是抓落實,做到責任明確到位。為確保法治機關建設順利推進,該廳將法治建設與責任體系構建相結合,理順審計干部職責,構建審計執法責任體系,通過明確審計工作各個方面和環節操作細則,讓每位干部明確能為、可為、不為的依據和標準,明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審計執法過錯責任、審計執法錯案責任,以及審計查證、定性、處理處罰等階段的執法責任等,促進了審計干部各司其職、自覺依法履責。目前,該廳已初步建立了以責任為核心、以崗位為基礎的審計干部“確責”、“履責”和“問責”體系,有效保障了法治審計機關建設順利開展。
立體構建法治機關制度體系,推動審計執法操作的程序化、標準化、制度化。結合審計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該廳對審計執法權力及崗位職能進行認真疏理,制定了審計立項、審計實施、審計審理、審計報告、審計處理處罰、中介機構選聘等審計業務操作規程,量化每個節點的工作事項、工作職責、法律依據、時間要求等操作標準,編制了《審計項目管理和執行流程圖》,形成了立體化風險防控機制,實現了從源頭制止個別人或少數人決定或壟斷審計事項的要求。結合數據庫的建設,探索建立了審計執法標準數據庫管理制度,運用電子系統軟件在法定處罰權限內控制處罰幅度,監控自由裁量權。依托權力運行風險電子監控中心,對審計執法的各個環節和風險點進行實時全方位監控,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和風險防控現代化水平。同時,還不斷加強和改進審計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審計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發布、事前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各項制度規范,對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權、執法職權流程圖、執法制度、執法質量評價考核體系等內容進行全面清理,審計法治建設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
實施審計執法全過程監管,確保法治機關建設落到實處。該廳一是把好立項關,做好事前監督。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審計署要求確定年度審計項目,實行計劃管理;把好審計組組成關,確保審計組成員綜合素質和審計要求相適應,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的,該類人員不得擔任審計組組長;把好審計實施方案關,審計實施方案針對性、可操作性、科學性不強的,執法預算不細化、不經濟的,不予簽發審計通知書。二是嚴格執法監控,狠抓事中監督。對審計執法項目實施一級審核、一級復核、一級審理、兩次通報:即審計組組長審核執法項目;審計組所在業務部門復核執法項目;法規處最終審理執法項目,并監督前兩級審核、復核情況;審計執法質量情況實行半年、年終兩次公開通報,從過去“關門”作業,深入到一線開展現場作業,從事后復核到全過程跟蹤審理,把審計執法過程全部置于監督之中。近幾年來,該廳先后對6130個項目開展審計審理,發現和糾正了執法依據、處理處罰、法律適用等方面問題5264個,充分發揮了審計法制工作的防范、規范和糾錯的積極作用。三是檢查審計質量,實施事后監督。該廳堅持把法治審計機關建設與審計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審計質量納入機關目標責任制管理與考核,對每個審計執法項目實施百分量化考核,并把考核情況和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緊密掛鉤。組織開展市、州、縣審計執法質量檢查??己?、檢查情況納入年終綜合考核,強化對全省審計系統的評估考核和激勵監督。(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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