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
近日,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浙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經濟責任審計新規定,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重大舉措。
《辦法》的主要內容是建立五大機制,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一是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機制。明確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研究重要事項,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管理機制。實行領導干部任前經濟責任告知制度、年度經濟責任報告制度、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將報告年度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三是完善分類管理分類審計機制。落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全覆蓋要求,實施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實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等有機結合。四是完善審計質量管理機制。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總體要求,提出“一觀、三化、一廉”的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內容,即重點監督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和廉潔自律情況。五是建立健全問效問責機制。將紀檢監察監督、組織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結合,健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提高審計結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
《辦法》明確提出了全省貫徹落實中央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總體思路,是完善浙江省懲防體系建設和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重大制度舉措,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高度重視與支持?!掇k法》的發布實施對推進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深化發展,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實現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占江、何劉堅)
《辦法》的主要內容是建立五大機制,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一是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機制。明確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研究重要事項,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管理機制。實行領導干部任前經濟責任告知制度、年度經濟責任報告制度、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將報告年度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三是完善分類管理分類審計機制。落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全覆蓋要求,實施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實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等有機結合。四是完善審計質量管理機制。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總體要求,提出“一觀、三化、一廉”的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內容,即重點監督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權力運行公開化、資源配置市場化、操作行為規范化和廉潔自律情況。五是建立健全問效問責機制。將紀檢監察監督、組織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結合,健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提高審計結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
《辦法》明確提出了全省貫徹落實中央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總體思路,是完善浙江省懲防體系建設和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重大制度舉措,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高度重視與支持?!掇k法》的發布實施對推進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深化發展,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實現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占江、何劉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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