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審計廳部署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近日,云南省審計廳根據中紀委和審計署關于繼續做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2011年全省審計系統參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持續增強監管效果。全省審計機關要切實提高做好此項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促進中央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二、合理確定治理重點,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全省審計機關要把交通運輸、水利工程等重點項目作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領域,繼續加大對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物資設備材料采購、資金管理使用等重點環節存在問題的查處力度,著重檢查政府投資項目高估冒算、擠占工程建設成本、決算編制不規范等問題。同時,選擇若干典型案例進行剖析,研究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的特點和規律,認真分析深層次原因,著力揭示管理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三、注重創新方式方法,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全省審計機關要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與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整合審計資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尤其要在項目選取、工作目標、內容確定等方面,將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同時,選擇一些重點工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促進項目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強化審計工作績效,做好審計成果提煉。全省審計機關要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統計分析,按照要求定時上報相關數據和資料,對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典型案例,要及時向審計廳報告,以便迅速掌握工作動態,促進審計成果的充分應用。2011年,是全省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級審計機關要做好工作總結和經驗積累,提高審計監督與服務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務云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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