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書記李漢柏:經濟責任審計要突出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 切實維護經濟安全干部安全
3月10日,云南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漢柏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會議由省委常委、副省長、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江主持,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尹建業匯報了2010年的全省經濟責任審計情況。12個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聯絡員及審計廳相關部門負責人共60人參加了會議。
李漢柏指出,過去的一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審計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職,扎實工作,共對79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5.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55.6億元,損失浪費金額77萬元,為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李漢柏強調,今年全省審計機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扎實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緊緊圍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大局,全面履行審計監督各項職責。繼續圍繞經濟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標,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準確把握審計重點,合理確定審計內容,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建設、國有企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以及“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切實加強對防災減災工作的審計監督,尤其是要加強對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災區恢復重建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審計監督,及時揭露和查處各類隱患和問題,防止權力濫用和行為失范,確保中央和云南省推動科學發展、轉變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緊緊圍繞確保審計質量這一核心,切實推進機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創新。堅持把確保質量作為根本任務,在豐富工作內涵、創新工作思路、改進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能力和水平;繼續健全審計計劃管理制度,不斷加大任中審計比重;繼續在全省推廣運用審計評價試點成果,形成具有較強操作性的基本框架和辦法;逐步建立廳級和縣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庫,為干部選拔任用提供客觀準確的參考依據;積極整合審計資源,推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實現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的有機結合,提高審計效率;加強調研指導和監督檢查,改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展不平衡的局面。三是緊緊圍繞強化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目標,著力提升審計成果綜合運用層次和水平。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發揮好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的作用,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和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各項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成果長效運用機制和審計成果共享機制,繼續堅持把審計結果與干部考察任用、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培訓緊密結合起來,將其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特別是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將審計結果納入被審計領導干部人事檔案;充分發揮審計在懲治腐敗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認真落實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的要求,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的方式和途徑,全面推進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設。四是緊緊圍繞《規定》的貫徹實施,不斷開創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局面。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學習貫徹《規定》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結合起來,重點抓好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學習宣傳,加快制定出臺云南省的實施意見;同時要注重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配好配強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及時充實人員力量,切實改善工作條件,積極支持依法開展工作。
李江副省長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省經濟責任審計的中心工作是認真學習貫徹《規定》,深刻領會李漢柏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維護經濟安全和干部安全為目標,以評價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為重點,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推進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此外,會議還研究同意了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的今年擬對15名省管領導干部和2名擴權強縣試點縣縣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案,要求省委組織部抓緊辦理委托,審計廳盡快啟動相關工作。(汪文)
李漢柏指出,過去的一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審計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職,扎實工作,共對79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5.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55.6億元,損失浪費金額77萬元,為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李漢柏強調,今年全省審計機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扎實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緊緊圍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大局,全面履行審計監督各項職責。繼續圍繞經濟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標,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準確把握審計重點,合理確定審計內容,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建設、國有企業、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以及“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切實加強對防災減災工作的審計監督,尤其是要加強對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災區恢復重建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審計監督,及時揭露和查處各類隱患和問題,防止權力濫用和行為失范,確保中央和云南省推動科學發展、轉變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緊緊圍繞確保審計質量這一核心,切實推進機制制度和方式方法創新。堅持把確保質量作為根本任務,在豐富工作內涵、創新工作思路、改進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能力和水平;繼續健全審計計劃管理制度,不斷加大任中審計比重;繼續在全省推廣運用審計評價試點成果,形成具有較強操作性的基本框架和辦法;逐步建立廳級和縣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信息庫,為干部選拔任用提供客觀準確的參考依據;積極整合審計資源,推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實現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的有機結合,提高審計效率;加強調研指導和監督檢查,改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展不平衡的局面。三是緊緊圍繞強化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目標,著力提升審計成果綜合運用層次和水平。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發揮好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的作用,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和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各項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成果長效運用機制和審計成果共享機制,繼續堅持把審計結果與干部考察任用、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培訓緊密結合起來,將其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特別是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將審計結果納入被審計領導干部人事檔案;充分發揮審計在懲治腐敗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認真落實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的要求,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的方式和途徑,全面推進法治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設。四是緊緊圍繞《規定》的貫徹實施,不斷開創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局面。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學習貫徹《規定》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結合起來,重點抓好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學習宣傳,加快制定出臺云南省的實施意見;同時要注重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配好配強領導小組和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及時充實人員力量,切實改善工作條件,積極支持依法開展工作。
李江副省長要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省經濟責任審計的中心工作是認真學習貫徹《規定》,深刻領會李漢柏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維護經濟安全和干部安全為目標,以評價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和盡責為重點,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推進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此外,會議還研究同意了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的今年擬對15名省管領導干部和2名擴權強縣試點縣縣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案,要求省委組織部抓緊辦理委托,審計廳盡快啟動相關工作。(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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