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計廳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成效顯著
近年來,山東省審計廳完善四項機制,強力推進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查處,充分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取得顯著成效。2010年,該廳共向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9件,移送其他部門處理15件;查出“小金庫”26個,涉及金額5542.09萬元。
完善規章制度機制,為案件查處提供保證。近年來,該廳先后制定了《審計查出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獎勵辦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試行辦法》、《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推進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辦法》、《關于在審計中重點關注“小金庫”的意見》等內部制度辦法,先后與省檢察院聯合制定了《關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制度的規定》,與省財政廳、公安廳、監察廳等10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審計結論落實協作機制的通知》,與省紀委監察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省管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問題追究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2011年將會同省紀檢、組織、審判、檢察、公安等機關(部門)聯合制定《關于在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辦法》,印發全省各級執行。通過制定和完善上述制度辦法,創造了審計機關內外合力反腐的良好環境。
完善學習培訓機制,提高案件查處能力。該廳始終把培養審計人員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的能力,作為審計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和長遠目標。重點加強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圍繞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專題培訓,邀請檢察、紀委、公安等部門專家講授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的形式、手法、特點和規律,增強審計人員識別案件線索的敏銳性;邀請審計系統查辦大要案的能手傳授查處策略、技巧和方法,提高審計人員對大要案的攻破能力。
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創新案件查處方式。建立以審計業務會議為中心的組織協調系統。審計組初步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后,及時評估線索價值,提出進一步查實的計劃和打算,向法規處、分管廳長和廳長報告,由廳領導根據情況確定召開專項審計業務會議進行集體分析研判,確定是否調整審計范圍、抽調人員、聘用專家、延長審計時限、增加審計經費等事項。強化與省紀委、檢察院、公安廳等10個部門的協作配合,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必要時提請提前介入;對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以審計情況專報等形式及時向省領導報告,并提出審計建議;對需移送處理的線索、問題及時辦理,并跟蹤督促落實。
完善考核獎懲機制,調動案件查處積極性。該廳加大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在各項業務考核中的比重,將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情況,與審計業務綜合考核、審計人員業績記錄、審計項目評優、年度總結評比、審計能手評選等掛鉤,對貢獻特別突出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破格提拔使用。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抓好審計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落實,對不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大案要案線索隱瞞不報或者不及時上報的,以及審計應發現而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大案要案線索的,按照《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王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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