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印發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兩辦”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近日,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聯合下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通知,要求切實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認真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通知》明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和內容,要求結合干部管理需要,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地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堅持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每年安排的任中審計項目數量應不低于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重點地區、重點部門的領導干部和重點企業的領導人員,均要在任期內安排一次經濟責任審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作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評價,為各級黨委、政府管理、監督和選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通知》提出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措施。要求做好審計計劃,組織部門在每年十月提出擬審計領導干部名單,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力量每年十一月底前提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建議名單;嚴格依法審計,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同步”審計,把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等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審計效能;整合審計資源,借助社會各領域專家的力量參與經濟責任審計,切實解決審計任務重與審計機關人員不足的矛盾;加大執法力度,深入分析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從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的高度提出審計建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通知》規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內容。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檔案,作為對其業績考評、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要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綜合分析,利用典型事例在干部隊伍中開展警示教育,切實增強領導干部的遵紀守法意識和自律意識,提高抵御違紀違規問題的能力。
《通知》還對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協作配合機制等做出了具體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建立專門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建立由紀檢、組織、審計、監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等部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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