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開展首例國有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試點取得良好成效
自2009年開始,云南省審計廳就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廳、校合作研究開發,初步建立了鄉(鎮)長、縣(市)長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并于2010年分別在省經濟責任審計局和大理、楚雄州審計機關開展了試點。省經濟責任審計局在對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長勇的常規經濟責任審計中,通過一組組數據的分析對比,全面反映了企業的運營狀況,客觀評價了企業領導人的履職行為。實踐證明,用數字說話更具針對性、客觀性和科學性。
堅持理論先行,注重理論指導實踐。早在2008年,云南省審計廳就與云南財經大學合作,共同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創新研究》。經過雙方一年多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共取得了“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分析”和“經濟責任審計評議的模糊綜合評判技術”等10篇研究報告,綜合研究報告還獲得了2010年度審計署優秀研究報告一等獎。在此基礎上,制定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試點暫行辦法》,并在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長勇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首次進行了試點。
積極實踐探索,促進理論成果轉化。在審計過程中,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局選取了國家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評價內容,構建了4個一級指標、12個二級指標及22個三級指標體系,促使一、二級指標能夠反映共性,三級指標能夠體現個性。同時通過與企業進行座談交流和發放問卷調查等方式,促使評價辦法更趨完善、合理,更有人性化和可操作性。
按照做“優”目標,不斷完善評價辦法。此次評價試點,圍繞省審計廳黨組提出的做“優”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加強了對各類指標的科學合理運算,既關注經濟發展問題,又關注社會發展問題,克服了以前單一的算術加減評價方法,避免了沒有標準的抽象評價、沒有依據的泛泛評價、沒有數據的空洞評價,實現了定量與定性結合的責任評價,實現了以數字說話的量化評價,從而進一步實現了從財務責任審計向經濟責任審計的轉變,推動了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方向發展。 (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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