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審計廳與審計署蘭州辦首次開展資源環保項目聯合審計
近年來,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速度與日俱增,人們生活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升,但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卻也日益突出,長期以來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難以為繼,資源環境惡化已經嚴重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011年,甘肅省審計廳和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以水污染治理為出發點,以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首次組織進行較大范圍的黃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況的審計調查,積極探索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審計模式,重點掌握和評價黃河流域水質狀況、變化趨勢和水污染防治、資源保護工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研究和分析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資源保護政策、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建立健全流域污染防治、資源保護工作長效機制的對策,促進黃河流域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此次審計調查改變以往分工審計,分別劃定審計范圍的做法,從審前調查到制訂審計方案,從現場審計工作到審計報告的撰寫均由甘肅省審計廳與審計署蘭州特派辦共同完成。從審計調查開展初期,雙方審計人員共同就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專項審計調查工作進行研究,充分討論和吃透工作方案,在調查的主要內容、重點、組織方式和方法等方面統一了思路,使雙方審計人員有效形成合力,提高了審計效率,增強了審計力量。本著“優勢互補、培養人才、相互合作、共同提高”的原則,采取上下協調、橫向結合、整體聯動的方式,緊密聯系審計工作的實際,不斷加強業務水平的交流與合作,相互學習、增進了解,充分調動了地方審計機關開展資源環境審計的積極性、整體效能和建設性作用,真正做到了邊學邊審,邊審邊問,較好解決了審計人員在專業領域中部分專業知識的不足,提高了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審計成效,優化了審計方式,充分發揮了審計在促進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中的“免疫系統”功能,該項目計劃在2011年3月結束。(裴森林 朱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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