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審計廳制定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辦法
為全面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加強審計項目廉政風險控制,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廉潔審計意識,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障審計事業的健康發展,近日,山西省審計廳制定了《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辦法》。
《辦法》明確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堅持分級負責、教育為主、積極防控、注重實效的原則。即建立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實行一崗雙責,主要領導人負總責和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層層做表率;充分發揮廉政教育的基礎性作用,切實形成“以教促廉,以廉促審”的工作氛圍和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廉潔從審自律意識;緊緊抓住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廉政風險易發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以規范和制約權力為核心,以監督《廉政準則》和“八不準”審計紀律執行為重點,以提高審計質量和確保廉潔審計為目的,采取實際措施和步驟,切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要把審計項目廉政風險的分析、預警、防控貫穿于實施審計的全過程,把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廉政風險防控的實際效果。
《辦法》規定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審計組長及一線審計人員在審計項目實施和定性處理階段違反法定的審計職責、權限和程序的行為;違反“八不準”審計紀律的行為;虛張聲勢或夸大問題進行敲詐勒索的行為;對違法違紀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予以隱瞞、掩飾或私了的行為;擅自更改審計業務會議集體審定事項的行為;違規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業務的行為;違反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行為;其他違反工作制度、規定和程序,可能造成的違紀違法行為。
《辦法》還就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的措施做出明確規定:
一是加強內部監督控制。分管領導要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在安排指導業務工作的同時安排指導廉政工作。對潛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廉政風險,要采取提醒談話、誡勉糾錯、責令整改等措施,及時加以警示和預防。業務處長要經常對全處人員進行廉政教育,及時分析和掌握廉政風險情況,堅持深入審計現場督促檢查。審計組長要抓好日常廉政風險管控工作,做到審前警示、審中提醒、審后講評。實行審計組長審前承諾制和審后報告制。審計人員要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和審計紀律,確保廉潔從審。廉政監督員要及時報告和反映審計組內執行《廉政準則》和審計紀律情況,協助審計組長做好日常工作。重大事項可直接向廳長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報告和反映。
二是加強群眾監督。審計組進點審計時,要公布或張貼《審計公示》,宣布“八不準”審計紀律,設立“雙舉報箱”,作出公開承諾,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的監督。
三是加強審計質量控制,認真執行復核、審理制度。審計組長、業務部門負責人、法制機構和審計機關負責人都要認真履行《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審計準則》規定的職責。
四是實行重大審計項目集體審定制度。認真執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凡屬重大的審計項目,對審計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定性、處理處罰和移送處理意見是否恰當,都要通過審計業務會議集體討論審定。
五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審計組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審計進點前,要對審計組提出廉政要求;審計期間,要組織明察暗訪;審計結束后,要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回訪。有關情況要及時向廳黨組作出報告。
六是積極推進審計結果公告。
七是實行審計經費自理。審計項目工作經費由廳機關予以保障。廳計劃管理處、辦公室應嚴格審核審計項目計劃的工作量和經費支出情況,防止虛報冒領經費的現象發生。
八是加強上下級之間的監督。對發生廉政風險的人和事,任何人都可以向廳黨組和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報告和反映。對干部群眾的報告和反映,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九是堅持在審計組設立廉政監督員制度。
十是堅持對審計組執行廉政紀律情況進行明察暗訪。
十一是堅持審計機關負責人每十天聽取一次審計組廉政紀律執行情況匯報的制度。
十二是實行廉政風險問責制。凡查實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不僅要嚴肅處理當事人,而且要視情節倒追責任。
十三是加強對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考核。要把廉政風險管控工作貫穿于干部管理和考核的全過程,與干部的任免、獎懲、年度評優評先掛鉤,對違反《廉政準則》和審計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
《辦法》同時要求,廳黨組對審計項目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定期對本廳機關和行業中共性和突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切實加強對審計干部特別是一線審計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鄭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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