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審計機關積極探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日前,福建省省委巡視組在開展對設區市巡視工作時,對省審計廳今年首次在三明開展市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工作予以肯定,并指出,開展對設區市市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這是福建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進一步規范、拓展和延伸。
為了增進聯系溝通,在福建省委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之前,福建省審計廳廳長俞傳堯圍繞近年來開展縣(市、區)長任期經濟責任所涉及的政策規定、主要情況與成效、應關注的主要情況等內容給全體巡視組成員授課。同時,該廳將審計組提交的審計主要情況作為對該設區市巡視工作應進一步關注的內容,使審計成果得到及時、有效的運用。該廳領導表示,今后設區市市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將納入領導干部常規性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機關將認真履行審計法賦予的職責,與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做好這項工作,促進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干部監督管理的一項制度,不斷走向制度化、法制化。
近年來,福建省審計廳積極探索縣(市、區)黨委書記、縣(市、區)長“一并”經濟責任審計的路子,在促進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同時,繼續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不斷拓展經濟責任審計領域。截至目前,已經安排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領導干部全省近萬名,縣(市、區)長達百名。該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一致認為,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范圍廣、力度大、效果好。(林丹伶 鄭曉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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