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提高新農保規范化水平 山東省出臺政策確保新老農保順利銜接
最近,山東省政府針對新農保審計調查中發現的部分試點縣新老農保雙軌運行問題,積極分析深層原因,及時出臺相關政策,確保了新老農保的有效銜接。
2010年4月至7月,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對山東省2010年新農?;疬M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由于老農保債權債務未清理完畢、新老農保領取標準(計發系數)不同等原因,山東省多數試點縣新老農保雙軌運行,影響了新農保工作推進速度和規范化水平。
收到審計報告后,山東省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召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認真研究,兩部門于2010年10月27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新農保與原農保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就新老農保銜接有關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一、分段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標準。2009年12月31日前的原農保個人賬戶積累按116的計發系數計算養老金發放標準,2010年1月1日后個人賬戶積累按新農保計發系數即139計算養老金發放標準;到達領取年齡時,按上述兩個計發系數計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標準之和領取。
二、及時合并個人賬戶和基金。新農保試點縣要在確保原參保信息準確無誤的基礎上,完成新農保與原農保參保個人賬戶信息的合并。同時,要認真對賬核查,明確原農?;饌鶛嚓P系,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回收,及時將原農?;鹑哭D入到新農?;鹳~戶中,完成農?;鸬暮喜?。
上述規定,有效的解決了山東省新老農保銜接中的政策性難題,最大限度的維護了老農保參保人利益,為該省新農保工作的快速推進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程勇 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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