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 切實加大對糧食主產縣的資金投入
近日,山東省政府根據審計署濟南辦的審計建議,責成省財政廳和省農發辦改進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分配辦法,切實加大對產糧大縣的資金投入。
2010年7月,審計署濟南辦在對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后,針對審計發現該省農業開發資金分配未體現向產糧大縣傾斜的問題,提出了“根據各地區糧食產量情況,合理分配資金,加大對產糧大縣的投入比例”的審計建議。為積極落實審計建議,山東省財政廳和省農發辦在分配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進一步明確資金分配原則,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市在組織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項目的申報時,優先安排國家和省級產糧大縣的項目,切實體現資金分配向糧食主產區傾斜的政策。二是加大對糧食主產縣的資金投入,將中央財政2010年新增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全部用于扶持糧食主產縣,充分發揮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在促進糧食增長方面的作用。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使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分配更加符合國家政策的規定。據山東省財政廳提供資料反映,2010年山東省68個糧食主產縣共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財政資金8.02億元,占全省土地治理項目安排財政資金的68%,比2009年提高了4個百分點。該省2010年申報的24個糧食加工類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全部向糧食主產縣傾斜,并加大了對糧食加工類項目的資金扶持比例,由于資金分配合理科學、符合國家政策,使該省2010年安排的糧食加工類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一次性全部通過了專家評審,通過率達到100%,明顯高于其他產業化項目81.6%的評審通過率。(陳相杰)
2010年7月,審計署濟南辦在對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后,針對審計發現該省農業開發資金分配未體現向產糧大縣傾斜的問題,提出了“根據各地區糧食產量情況,合理分配資金,加大對產糧大縣的投入比例”的審計建議。為積極落實審計建議,山東省財政廳和省農發辦在分配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進一步明確資金分配原則,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市在組織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項目的申報時,優先安排國家和省級產糧大縣的項目,切實體現資金分配向糧食主產區傾斜的政策。二是加大對糧食主產縣的資金投入,將中央財政2010年新增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全部用于扶持糧食主產縣,充分發揮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在促進糧食增長方面的作用。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使山東省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分配更加符合國家政策的規定。據山東省財政廳提供資料反映,2010年山東省68個糧食主產縣共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財政資金8.02億元,占全省土地治理項目安排財政資金的68%,比2009年提高了4個百分點。該省2010年申報的24個糧食加工類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全部向糧食主產縣傾斜,并加大了對糧食加工類項目的資金扶持比例,由于資金分配合理科學、符合國家政策,使該省2010年安排的糧食加工類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一次性全部通過了專家評審,通過率達到100%,明顯高于其他產業化項目81.6%的評審通過率。(陳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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