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城鄉養老保險無法接續
記者:馬浩亮
審計署今年組織對9省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未發現資金方面的違規挪用拖欠現象,但發現了城鎮和農村養老保險無法接續、年輕農民參保意愿不高等問題,并已提出相關建議。
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的中國,正在農村探索實行“新農?!?,將農民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的體制框架內,改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2009年國務院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并于當年8月召開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會議。目前,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有300多個。
據悉,新農保的制度模式是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新農?;鸺{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
2010年5月起,審計署組織京津冀、濟南、廣州、長春等9個特派辦分別對河北、山西、山東、廣西、浙江、云南、陜西、內蒙古、吉林等9省區新農?;鸬幕I集、使用、管理和新農保及相關配套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每個省至少調查5個縣,每個縣延伸調查2個鄉鎮。
此次審計調查的時間范圍是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目的是通過調查新農保試點政策落實和新農?;鸹I集、管理使用情況,揭示政策執行和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關注農民利益的保障情況,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管理、完善制度的審計建議,以促進落實新農保政策、推動新農保試點工作,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維護民生安全。截至目前,各審計調查組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地方財政補助資金不到位;部分基層經辦單位收取個人保費上繳財政專戶不及時;部分地區基礎工作薄弱,參保人信息記錄不完整等問題。
集體補助政策難落實
審計署長春特派員辦事處社保審計處處長周矯介紹說,由于農民人口眾多、居住分散、組織難度大以及管理和經辦人力不足、缺乏經驗等原因,在新農保試點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地方參保登記與繳費不同步、參保登記與建檔管理不同步。
“新農?!币矎囊粋€側面反映了農村集體經濟的薄弱。審計署長春辦以資金籌集和管理為重點,調查了中央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補貼資金和個人帳戶資金的到位情況以及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從審計情況看,中央基礎養老金和省、市、縣政府補貼及工作經費均按進度撥付到位,未發現擠占挪用問題。但審計調查發現,由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狀況和保障水平的限制,新農?;鹬械募w補助政策很難實行。在吉林省近1.5億元新農?;鹄塾嬍杖胫?,政府財政補助9709萬余元,農民個人繳費5272萬元。全省試點參保的59.61萬農民中,只有1個村的77名參保人享受了每人30元的集體補助。
年輕農民參保比例低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李建新表示,目前還存在城鎮職工保險與“新農?!睙o法銜接的問題,由于城鄉二元結構壁壘等因素的影響,許多農民工在城市加入了“城?!?,返鄉后無法與“新農?!庇行с暯?,影響了農民工的參保積極性。
其次,年輕農民參保比例低。目前試點地區中,44歲以下的農民只有約36%加入“新農?!?,遠低于45歲以上農民的參保比例。一是由于年輕農民對個人未來發展還有更好預期,二是地方政府在鼓勵年輕農民參保方面沒有及時跟進出臺優惠政策,“新農?!睂δ贻p人的吸引力不夠。
以吉林省為例,截至2010年5月,吉林省9個試點縣農民參保率為60.48%,其中16至44歲年齡段參保率約近34%,45至59歲年齡段參保率約為84%,60歲以上年齡段參保率為84%(摘自8月25日香港《大公報》)
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的中國,正在農村探索實行“新農?!?,將農民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的體制框架內,改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2009年國務院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并于當年8月召開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會議。目前,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有300多個。
據悉,新農保的制度模式是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新農?;鸺{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
2010年5月起,審計署組織京津冀、濟南、廣州、長春等9個特派辦分別對河北、山西、山東、廣西、浙江、云南、陜西、內蒙古、吉林等9省區新農?;鸬幕I集、使用、管理和新農保及相關配套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每個省至少調查5個縣,每個縣延伸調查2個鄉鎮。
此次審計調查的時間范圍是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目的是通過調查新農保試點政策落實和新農?;鸹I集、管理使用情況,揭示政策執行和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關注農民利益的保障情況,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管理、完善制度的審計建議,以促進落實新農保政策、推動新農保試點工作,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維護民生安全。截至目前,各審計調查組發現的主要問題有:部分地方財政補助資金不到位;部分基層經辦單位收取個人保費上繳財政專戶不及時;部分地區基礎工作薄弱,參保人信息記錄不完整等問題。
集體補助政策難落實
審計署長春特派員辦事處社保審計處處長周矯介紹說,由于農民人口眾多、居住分散、組織難度大以及管理和經辦人力不足、缺乏經驗等原因,在新農保試點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地方參保登記與繳費不同步、參保登記與建檔管理不同步。
“新農?!币矎囊粋€側面反映了農村集體經濟的薄弱。審計署長春辦以資金籌集和管理為重點,調查了中央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補貼資金和個人帳戶資金的到位情況以及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從審計情況看,中央基礎養老金和省、市、縣政府補貼及工作經費均按進度撥付到位,未發現擠占挪用問題。但審計調查發現,由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狀況和保障水平的限制,新農?;鹬械募w補助政策很難實行。在吉林省近1.5億元新農?;鹄塾嬍杖胫?,政府財政補助9709萬余元,農民個人繳費5272萬元。全省試點參保的59.61萬農民中,只有1個村的77名參保人享受了每人30元的集體補助。
年輕農民參保比例低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李建新表示,目前還存在城鎮職工保險與“新農?!睙o法銜接的問題,由于城鄉二元結構壁壘等因素的影響,許多農民工在城市加入了“城?!?,返鄉后無法與“新農?!庇行с暯?,影響了農民工的參保積極性。
其次,年輕農民參保比例低。目前試點地區中,44歲以下的農民只有約36%加入“新農?!?,遠低于45歲以上農民的參保比例。一是由于年輕農民對個人未來發展還有更好預期,二是地方政府在鼓勵年輕農民參保方面沒有及時跟進出臺優惠政策,“新農?!睂δ贻p人的吸引力不夠。
以吉林省為例,截至2010年5月,吉林省9個試點縣農民參保率為60.48%,其中16至44歲年齡段參保率約近34%,45至59歲年齡段參保率約為84%,60歲以上年齡段參保率為84%(摘自8月25日香港《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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