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審計廳積極部署抗洪救災資金物資專項審計工作
近日,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災后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對救災重建資金加強跟蹤審計的要求,福建省審計廳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安排“6.13”抗洪救災資金物資專項審計工作,并制定下發了《關于積極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和《抗洪救災資金物資審計工作方案》,確?!?.13”特大暴雨抗洪救災資金物資及時到位、嚴格管理和合理使用。
會議指出,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結合當地抗洪救災工作實際情況,根據重災區和輕災區的不同特點,分別確定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工作。當前,非災區和輕災區審計機關在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中要重點關注社會捐贈款物的籌集、撥付情況,注意揭示規章制度不健全、收撥渠道混亂等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注意發現和查處滯留、挪用救災款物的違規違紀問題。重災區審計機關在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中除關注上述問題外,還要重點關注救災資金物資在管理、分配、使用方面的問題;對災后恢復重建的重大投資項目,列入年度投資審計項目計劃安排。
會議明確,本次審計由省審計廳統一組織,按審計方案,分步實施。審計時間從2010年7月至2011年底。省審計廳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救災資金審計工作,并負責匯總審計情況。
會議強調,這次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時間緊、任務重、范圍廣、要求高。各級審計機關要切實增強全局觀念,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務必按照省審計廳規定的時間、內容、方式和要求完成審計任務,并按規定時間報送跟蹤審計的成果資料等,確保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任務的圓滿完成。
會議還對其它具體工作進行了部署。(甘春龍)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