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促轉變,審計提了個醒
記者:崔鵬
發展方式轉變滯后是多方因素造成,最大癥結在于體制機制不合理
年年都審計,看點各不同。在國家審計署6月23日公布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一些有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求的行為被公之于眾。其中,違法違規用地、節能減排進展緩慢、環保政策執行不力等尤為突出。
例如,在2009年審計抽查的18個省區市中,有兩個省2007—2008年實施的十大節能工程項目僅完成69%;至2009年底,6個省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15個省區的污水處理廠項目和垃圾處理場項目僅完成“十一五”規劃的28%、62%和41%。其實,不只是本次審計工作報告,在今年審計署已發布的公告中,時常能發現一些案例與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相去甚遠。
目前我國正站在一個歷史性關口,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刻不容緩。個別地區、個別部門不管不顧,落后產能照樣上,節能環保擱一旁。這不僅損害國家經濟健康,也將給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埋下隱患。例如,審計發現,西氣東輸二線工程西段在穿越甘肅、新疆等地的三個自然保護區時,施工單位違規用機械開挖、擅自增加施工作業寬度,導致植被損毀面積增加110多萬平方米。這種對當地生態的巨大破壞,需要多少年的后續工作才能補救?
中央三令五申,反復強調轉變發展方式的緊迫性必要性,而個別地區和部門之所以當做耳邊風,與體制機制不完善有著密切關系。一些項目出現違規轉包分包等問題,原因主要在于主管部門獨立性、權威性較弱,尚未建立起各部門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信息系統;一些地方的節能環保項目進展緩慢,并不是因為政府財力不足,而是當地“唯GDP論”的考核機制扭曲了政府行為。各級領導熱衷于抓投資、上項目,分身乏術,自然冷落了產出少、見效慢的節能環保事業。
不僅是制度漏洞,從審計查出的問題可以發現,更多的問題源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例如,對什么樣的項目鼓勵貸款、什么樣的項目限制貸款,國家都有明確規定,但個別銀行在執行中還是出現了問題,將大量資金貸給“兩高一資”項目。為什么?監督不得力,從而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屢見不鮮。如果問責、懲罰力度跟不上,再好的制度也會在實踐中走樣變形。
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到位、問責力度不夠大——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么每年人們從“審計風暴”中都會看到一些觸目驚心的問題,為什么許多部門每次都會“榜上有名”,甚至“年年審、年年犯”。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審計查出的“病癥”再次為我們提了個醒,發展方式轉變滯后是多方因素造成,但最大癥結在于體制機制不合理,如果此處沒有重大突破,實現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必然難上加難。期待這一狀況盡快改變。(摘自6月24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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