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審計廳發布對口支援汶川縣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階段性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審計署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廣東省審計廳自2009年1月起,組織全省13個對口援建市審計機關,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把握總體、分頭公告”的原則,對廣東省援建汶川縣的13個鄉、鎮災后恢復重建資金撥付、管理、使用及援建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同步審計,全過程動態跟蹤監督。近日,廣東省審計廳在該廳公眾網站發布了審計結果公告。
審計結果表明,廣東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方針和政策,高度重視對口支援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廣東省援建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情況總體較好,援建工作扎實推進。截至2009年6月底,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共下達了三批對口支援汶川縣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計劃,援建項目共計548項,涉及學校、醫院、城鄉住房、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廣東省三批援建項目測算總投資47.82億元,采取分期撥付的形式,已撥付汶川援建資金累計22.17億元。廣東省援建項目已開工397個,其中竣工項目91個,已開工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8.22億元。廣東省有關部門及各援建市積極協助災區所在地政府開展重建規劃設計工作。援建資金優先安排災區災民安置以及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工程,幫助災區群眾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學習、工作條件,對促進災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的恢復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援建工作符合國家有關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要求。各援建市按計劃積極籌集援建資金,加強對援建資金的管理,基本做到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項目建設管理和監督逐步完善,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但審計中也發現部分援建項目在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簽訂施工合同、部分建筑材料價格、個別鄉鎮對口援建資金管理核算不夠規范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審計機關已提出了整改意見,有關單位積極進行了整改,與當地有關部門協商,完善項目建設審批的相關工作;有關部門對汶川縣災后重建建筑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剖析援建項目造價構成,指導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同時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和項目建設管理。(林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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