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度重視住房公積金審計整改工作
近期,湖北省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再次組織由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監察廳、省糾風辦、銀監局等6部門參加的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組對住房公積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這是自2007年審計署對湖北省武漢、宜昌、襄樊、荊州、黃岡等五市200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查出各類違紀違規問題資金40 410.2萬元后,湖北省先后2次共組織了7個專項檢查組對全省住房公積金進行專項檢查,通過不斷的專項檢查,對促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提高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力度,規范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使用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前,湖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副省長田承忠先后兩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整改和追究責任同時進行,省審計廳、省監察廳、省建設廳要根據審計署審計報告,督促各地整改并落實責任追究。被審計的五個地方的政府及各相關部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批示精神,積極采取得力措施,主要領導親自抓,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如武漢市市長阮成發親自簽批將市審計局擬定的《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使用有關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上報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副市長尹維真、孫亞對整改工作作出具體批示,并責成市審計局對《審計決定》中所指出的相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整改。黃岡市常務副市長王靜平高度重視審計情況,迅速責成有關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安排進行專項督辦。省審計廳和各地審計部門緊密配合,加強跟蹤督辦,使存在的問題得到了有效整改。目前,共有36 221.22萬元問題資金得到整改。其中:武漢、黃岡、襄樊等市違規在證券市場購買國債面臨損失風險18 374.62萬元的問題已整改 17 237.27元,整改率為93.81%;武漢、宜昌、襄樊等市發放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未收回6 851.4萬元的問題已收回6 359.31 萬元,整改率為92.82%;襄樊、荊州、黃岡等市挪用住房公積金3 142.94萬元的問題已追回1 848.73 萬元,整改率為58.82 %;武漢、襄樊、荊州、黃岡等市違規分配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2 635.81萬元的問題已按規定糾正1 370.48萬元,整改率為52%;襄樊市財政撥款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5 012.44萬元及武漢、荊州等市少數單位自行歸集管理住房公積金4 392.99萬元的問題已得到全部整改,整改率為100%。
與此同時,對嚴重違紀違規人員,已采取措施予以責任追究。如:黃岡市將1人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該市紀委、市監察局對2名有關責任人給予了紀律處分。
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繼續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有力措施進行認真整改。對需要采取法律手段的,將督促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繼續依法進行追討,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王杰 孫國海)
【關閉】 【打印】 |